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8月20日訊 今天是周六,平度法院執行不停歇,組織對金融糾紛、小額借貸等涉民生案件開展“藍色風暴”集中執行行動。
“報告,一組應到人員8人、實到8人,二組人員報數......”,凌晨四點半,嘹亮的口號聲回響在平度法院執行局大院中。集結完畢,聽取指示安排后,一輛輛警車按照執行方案有序出發,分為東北、東南、西南、城區四組奔赴各執行目的地。
本次行動歷時四個小時,共拘傳3人,執結案件4件,執行和解1件,執結標的額9.45萬元。






觀海新聞記者今天還從平度法院獲悉,該院成功執結了一起相鄰關系糾紛案件,妥善解決了積蓄已久的“院墻被拆”鄰里矛盾。此案中 ,尹某甲與尹某乙為同村鄰居,房屋前后相鄰,尹某甲在建設自家房屋時,拆除了屋后尹某乙家的東西兩側院墻,并將自家排水管伸向尹某乙家,對自家屋后半米地面加高硬化,導致雨天時尹某乙家雨水“只進不出”,院子積水嚴重。不僅如此,尹某甲還在屋后空地建豬圈養豬,安裝的兩處監控也對準尹某乙家,對尹某乙一家人的日常生活造成極大困擾。
經兩家多次協商及村委、鄉鎮介入調解,問題始終無法解決。無奈之下,尹某乙向法院提起訴訟。在案件審理期間,尹某甲在夜里將已重建的兩處墻體再次推倒,公安機關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處罰。此案經過一審、二審,均判決尹某甲恢復兩處墻體,拆除兩處攝像頭,并將屋后水泥臺修理至不影響排水,將伸向尹某乙家的排水管導向院外。
由于尹某甲不主動履行判決義務,案件很快進入執行階段。考慮到雙方是鄰居,結個好鄰居勝過一個好親戚,執行干警多次傳喚尹某甲到庭,從法律、人情、居住環境等角度講明利害,督促其盡快履行義務。但尹某甲對傳喚不以為然,對執行干警的耐心勸導置若罔聞,并揚言絕不會按照判決書履行。執行干警聯系社區干部來協助調解也沒有效果。而今年入夏以來,雨水特別多,院內積水問題嚴重影響尹某乙一家的日常生活。面對這種狀況,執行法官決定采取替代履行的方式,即先由尹某乙替代進行施工,而所需費用需由尹某甲承擔。
經過周密計劃和充分準備,平度法院干警到現場強制執行,指揮施工人員按照生效判決書要求逐項施工。期間,尹某甲及妻子不聽勸阻,對干警惡語相向,多次上前阻撓執行工作。尹某甲因企圖破壞建設中的墻體,被依法強制帶離現場。經過一上午的施工,判決書確定義務全部履行完畢。而通過干警的批評教育,尹某甲也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保證不再破壞墻體,也不在鄰近的豬圈養豬。至此,一起棘手的相鄰關系糾紛成功執結。
平度法院將繼續聚焦民情民需,用更加快速、更有效率、更有力度地破解執行難點,努力創建“為群眾辦實事示范法院”,用實際行動守護社會公平正義。(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 于倩倩)
責任編輯:劉錕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