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損自行車、廢棄衣柜、臉盆等
生活雜物在樓道內一堆就是好幾年;
紙箱、啤酒瓶、織物等
可回收物品占用了不寬敞的樓道拐角;
社區工作人員清了又清
樓道雜物屢治屢現......
在觀海新聞客戶端“直通12345”平臺上,
有關“樓道雜物”的問題一直居高不下。
小邱統計發現,
在這些問題中,
堵塞通道問題約占比43%
衛生問題約占比31%
破壞消防設施約占比19%
其他問題約占比7%

案例一
觀海網友XNyEnK:
市南區仙居路66號金色慧谷小區樓道亂堆亂放嚴重,櫥柜、花盆、紙箱、自行車、電動車等雜物讓消防通道無處下腳。亂堆亂放問題影響小區環境,存在安全隱患,請有關部門敦促解決。
市南區八大湖街道辦事處回復:
經八大湖街道辦事處落實,社區非常重視,天臺路社區工作人員在接到問題后,第一時間聯系來話人了解情況。聯系物業經理溝通,告知物業有義務及時敦促業主自行清理樓道內雜物,并且嚴禁電動車進電梯,進樓道。物業經理表示將安排工作人員清理整改。

案例二
觀海網友2MXPaA:
市北區高安路6號三單元501在樓道里堆放雜物、垃圾,希望有關部門予以清理,謝謝。
市北區政府回復:
經落實,九江路社區已入戶動員堆放居民盡快整治。

案例三
觀海網友tpGTEE:
萬科城東京街區1號樓消防樓梯道內垃圾遍地,堵塞消防通道,高層住宅安全隱患極大。物業對消防安全工作不重視,24樓樓梯間內雜物已存放多日,無人管理。之前投訴過該問題,但效果甚微,物業僅口頭承諾清理,并無整改。
市北區雙山街道回復:
經落實,雙山街道督促物業公司整治。

案例四
觀海網友J/hjOF:
李滄區青山路706號海爾鼎世華府A區3號樓2單元,有鄰居在樓道(消防通道)長期堆積紙箱等雜物,堵死了樓道,存在消防安全隱患。
李滄區政府浮山路街道回復:
浮山路街道辦事處回復:來話人反映的李滄區青山路706號海爾鼎世華府A區3號樓2單元長期堆積紙箱等雜物的問題,轄區中隊已聯系物業清理了樓道雜物,并責令其加強對小區的管理。
記者隨機采訪了幾位市民......
家住李滄區的市民李女士:
我家房內面積僅有50平方米,自從生了二胎,家中的雜物越來越多,角角落落都放滿了東西,只能“借用”下樓道空間。因為我家住在20樓,平日里大家都坐電梯,很少爬樓梯,不會影響他人。
家住市南區的市民孫先生:
我家鄰居是一位七十多歲的老人,她經常把一些紙箱、易拉罐、塑料瓶放在樓道拐角處,等攢多了一起賣給廢品回收站。社區工作人員隔段時間會來清理一次,但沒過幾天又恢復了原樣。
家住市北區的市民薛先生:
我從五年前搬過來就發現家家戶戶門口都放著鞋柜、鞋架,個別鄰居甚至常年把裝修剩余的木板放在樓梯口,因為無人管理,我也就“跟風”在樓道內放置了一些雜物。
不難看出,
很多市民安全意識不夠,
樓道不僅是居民出入的通道,
也是安全疏散通道,
當危險發生時,
樓道內不起眼的雜物
可能會變成逃生的“絆腳石”。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二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第六十條規定: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責令整改,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二十八條規定,高層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應當保持暢通,禁止堆放物品、鎖閉出口、設置障礙物。禁止圈占、遮擋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內堆放雜物,禁止在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
第三十七條規定: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筑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違反此規定的,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對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小邱注意到,樓道雜物堆放是一種違法行為,由于社區并沒有執法權,只能以勸導的方式來勸服居民,才會出現的屢治屢現問題。
一、物業應加大巡邏力度,及時告知居民清理雜物,定期組織消防演習,邀請部分居民參加,宣講消防安全知識。
二、開展舊物置換活動,讓居民把不需要的雜物“斷舍離”,從源頭上解決樓道雜物堆積的問題,提高居民的環保意識。
三、定期開展上門回收活動、在小區內設置實時結算的智能分類回收箱,激勵居民進行垃圾分類和可回收物品交投,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
文: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邱正
排版:陳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