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0月16日訊 強行沖關(guān),撞壞一輛私家摩托車后逃逸,跑出數(shù)公里后撞上路燈桿拋了錨……事發(fā)15日城陽雪岳路上,民警將駕駛員抓獲后,經(jīng)檢測是一名醉酒司機。當晚,青島城陽公安交警大隊開展集中統(tǒng)一酒醉駕整治行動,共查獲9名“酒司機”。
設(shè)崗查酒駕遭遇強行沖關(guān)
15日晚10時左右,城陽交警流亭中隊在城陽雪岳路設(shè)卡查酒駕。一輛車牌號為魯VH1888牌號黑色起亞牌SUV吉普車從西向東駛來,車速很快。民警舉牌要求停車檢查。見交警攔車,吉普車反而加大馬力撞上正在接受檢查的一輛摩托車后逃逸。跑出幾公里后,吉普車慌不擇路撞在城陽建業(yè)路燈桿上才停下來。男子被趕到的民警當場抓獲。經(jīng)檢測,酒精含量140.4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被抽取血樣后強制酒醒。
據(jù)了解,李某今年30歲,濰坊人暫住城陽。當天傍晚與幾個朋友在飯店聚餐喝了4瓶啤酒,飲酒后開車返程途中遇見交警夜查,因酒駕心虛加之路況無法掉頭逃跑,便心存僥幸加大馬力沖關(guān)。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處理中。
一晚上9名“酒司機”落網(wǎng)
當晚,城陽公安交警大隊開展集中統(tǒng)一酒醉駕整治行動,共查獲9名“酒司機”。秋冬期間,青島城陽公安交警持續(xù)開展嚴查酒醉駕整治行動。交警部門提醒: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認定為酒后駕駛,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認定為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于滈 通訊員 劉維印 胡永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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