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0月9日訊 觀海新聞記者今天從城陽區人民檢察院獲悉,該院依法能動監督,聯合有關單位解決了涉多年前“超生罰款”相關案件。
今年4月7日,城陽區人民檢察院接訪室內來了一對反映情況的夫妻,二人婚后生育了三個孩子,違反了當時的計劃生育政策,相關單位作出社會撫養費征收決定后,夫妻雙方因為生活困難未能履行到位,被納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因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變化,來訪夫妻到檢察院提出監督申請,請求停止執行并解除強制措施。

了解到有關情況后,城陽區人民檢察院行政檢察辦案團隊立即行動,專題研究了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規。2021年8月30日公布并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了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取消征收社會撫養費,國務院據此廢止了《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對《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有關問題的解答,明確了:“對于已經依法作出征收決定并執行完畢的,應當予以維持;已經作出征收決定但尚未執行完畢的,已經征收部分不予退還,未征收部分不再繼續征收。
明確了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后,城陽區人民檢察院決定以個案為突破口,對該類案件開展類案監督,切實解決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對全區社會撫養費征收非訴執行案件進行全面清查后,為推動該系列案件的整體解決,城陽區人民檢察院多次與有關單位召開聯席會議,了解案件有關情況并征求意見,就聯合解決系列案件達成了共識。
在充分溝通協調的基礎上,城陽區人民檢察院向有關單位發出了類案監督檢察建議。在檢察機關的推動下,法院明確了對社會撫養費案件均不再執行,并且及時將已采取強制措施的案件當事人從失信名單中移除,解除了限制消費等強制執行措施,被執行家庭的正常生活終于得以恢復。
城陽區人民檢察院準確把握國家政策精神,秉持能動監督、系統監督理念,推動社會撫養費非訴執行案件遺留問題穩妥有序解決,在保障國家人口政策落地落實的同時,切實解決了人民群眾的憂心事、煩心事。(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 張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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