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0月29日訊 為進一步完善府院聯動破產案件工作機制,深入貫徹落實市委《關于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的意見》,依據市委政法委《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操作規程》,膠州法院于近日圓滿處置了青島中鐵青建新材料有限公司和青島嘉得利石油化學有限公司兩起破產清算案件。這是膠州法院首次在破產審判中啟動“嵌入式”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機制,對案件存在的社會穩定風險進行識別、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有針對性的制定防范和化解方案。據悉,膠州法院這一做法是在全省率先。

【案例1】青島中鐵青建新材料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
青島中鐵青建新材料有限公司是2015年成立的國有控股公司,經營混凝土等相關業務。自2019年起,該公司經營困難,引發系列糾紛及訴訟,賬戶、資產均被凍結、查封,欠付54名員工工資、社保費等700余萬元,債務總額達1億余元。該公司名下無土地使用權,固定資產極少且難以變現,絕大部分資產為應收賬款。2021年10月,該公司破產清算案件受理后,為提高整體化解能力、形成風險處置合力,膠州法院及時向膠州市委政法委匯報并提出啟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工作建議。在膠州市委政法委統籌協調下,該公司屬地的膠東辦事處與破產管理人充分溝通信息、密切配合,通過現場調查、向相關政府部門核實和書面審查等相結合的調查方式,對該公司破產清算可能存在的風險因素進行識別、分析,并有針對性的制定了合理、全面、可行的風險防范化解措施。目前該案已審結,職工債權、社保、醫保、住房公積金債權等均100%清償,普通債權清償比例超過49%。

【案例2】青島嘉得利石油化學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
青島嘉得利石油化學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主要生產汽機油、柴機油、車用齒輪油、工業齒輪油、專用船用油、抗磨液壓油等。2013年,該公司因生產經營出現問題后停產多年,公司賬戶、土地、房產均被多家法院凍結、查封,涉案60余起,債務總額達1.4億余元。。2021年12月,該公司破產案件受理后,經審查發現,公司主要資產為土地和廠房等建筑物,評估價值僅2674萬元;公司停產后,員工離職,注冊商標多年無人管理即將到期,應收賬款、賬齡較長,財務、人事等工作人員無法聯系,財務資料不齊全;欠付職工工資94萬余元。考慮到公司負債額巨大、欠付工資職工人數多、賬目混亂缺失等不利因素,在市委政法委統籌協調下,由該公司的屬地膠北辦事處作為評估主體啟動風險評估工作。膠北辦事處第一時間對接破產管理人,迅速組成評估小組進行風險調查,會同相關領域咨詢專家認真分析企業破產清算風險點,識別出重大風險因素和一般風險因素共計12類風險點,并逐項形成風險防范化解措施。經綜合研判,在落實風險化解措施后,風險等級為低風險,為后續該公司的破產清算奠定了有利基礎。
下一步,膠州法院將立足審判實際,堅持黨建統領、系統思維、平臺思維,聚焦企業風險系統防控和源頭治理,從服務企業全生命周期角度,依法衡平債權人、職工、出資人、社會利益,切實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繼續依托破產企業處置府院聯動機制,發揮困境企業問題預警和識別機制作用,實現法院與政府部門信息共享、資源整合、多元解紛,保障社會矛盾從事后處置向事前預防轉變,以司法實踐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 朱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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