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0月20日訊 為進一步減少酒駕醉駕交通違法行為,最大限度預防涉酒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增強文明交通意識,提升島城共建共治共享道路交通安全水平,青島交警根據公布第二批43個“零酒駕”創建單位、社區(村)、街道(鄉鎮),并對近期查處的酒駕典型違法案例進行通報。
交警設崗查酒駕。
男子酒駕企圖“甩鍋”藿香正氣水
17日晚,交警市北大隊人民路中隊在山東路鞍山路路口安排警力查處酒駕等違法行為,21時45分許,一輛白色魯B3J0**牌照的SUV,沿鞍山路西向東駛入夜查點。執勤交警對其使用呼氣快測,結果顯示駕駛員涉嫌酒后駕駛。交警詢問駕駛員喝酒沒有,駕駛員矢口否認,謊稱肚子不舒服,吃了藥,并喝了一瓶藿香正氣水。執勤交警對駕駛員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結果顯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為34毫克。駕駛員依然辯解自己絕對沒喝酒!并從衣兜里掏出兩板藥片和兩瓶藿香正氣水。
交警告知駕駛員服用藿香正氣水吹氣測試會有酒精值,但是降得很快,休息片刻后重新檢測即可。十分鐘后,駕駛員喝了一瓶礦泉水,再次呼氣測試顯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為33毫克。最終該駕駛員承認自己中午喝的酒,沒想到過這么長時間,依然被查到酒駕。根據《交通安全法》規定,該駕駛員將接受駕駛證扣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罰款1000元的處罰。
交警對司機進行呼氣快檢。
A2駕駛員酒駕A證降B證
15日晚,交警即墨大隊濱海中隊開展查處酒駕行動,21時許,執勤交警在即墨區鶴山路金華街路段對車牌號為魯B865VG的小型客車依法進行檢查,駕駛員董某某剛打開車門,執勤民警就聞到一股酒氣撲面而來。經檢測,董某的酒精測試值為27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經查詢發現駕駛員董某某的駕駛證為“A2”駕駛證,依據相關法律駕駛員董某某將面臨罰款1000元、駕駛證暫扣6個月、記12分和駕駛證降級的嚴厲處罰。
夜查酒駕突發兩起闖卡事件
7日晚,青島交警青平高速公路大隊四中隊民警在青新高速城陽南收費站夜查時,一輛白色三菱轎車行駛到檢查區域時,突然加速闖關并企圖進入高速,在前方負責堵截的民警立即拉開破胎器要求車輛停車,但白色轎車駕駛員絲毫不顧的沖過破胎器繼續逃竄,民警立即向指揮中心報告并通知沿途警力對車輛進行攔截。由于車輛碾壓破胎器無法長時間行駛,駕駛員選擇在即墨西出口駛出高速,而正在即墨西執勤的二中隊民警正在對過往車輛進行逐一排查,最終發現了這輛闖關車。民警發現嫌疑車輛后立即上前把駕駛員隋某進行控制約束,并將其帶至檢查點進行呼氣檢測,呼氣結果169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在辦理后續程序時,該駕駛員多次不配合民警執法,后續被約束至醫院進行抽血,并多次打電話拖延時間。在我們民警的耐心勸說下,隋某這才配合抽血。
無獨有偶,正在處理隋某闖關及醉酒駕駛時,青平高速交警大隊三中隊在青新高速城陽北收費站夜查時也出現了闖卡行為,而這次是一輛黑色奔馳轎車,行駛至檢查點時突然加速逃竄,并向市區方向駛去。事件發生后,三中隊立即上報指揮中心,大隊指揮中心立即對車輛行車軌跡進行監控,并通知沿途收費站警力注意攔截嫌疑車。在對車輛進行追查時,發現該車駕駛員將車輛停在李村收費站匝道口處,并在后方擺放了三角警示標志,佯裝成車輛故障的樣子,而駕駛員和車上的乘客正在商量怎么逃避檢查。民警見狀立即駕車前往停車地點,并對車輛進行前后夾擊防止逃竄,民警到現場后發現,原本的駕駛員已經換到后座,詢問是否是他開車時駕駛員稱開車的已經跑了,但在卡口照片的佐證下,駕駛員于某也不得不承認自己開車的事實。民警將其帶到執法站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152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民警便將其帶到醫院進行了抽血留樣。最終駕駛員隋某血液化驗結果為134g/100ml,駕駛員于某血液檢測結果為146.7mg/100m,兩人為醉酒駕駛,隋某、于某二人不但要承擔醉酒駕車的法律制裁,還要為自己闖關、不配合執法等行為埋單。(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于滈 通訊員 曲海青 欒心龍 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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