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訊 王先生酒后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在對方脅迫下賠償13000元。隔了幾天,王先生感覺被“碰瓷”于是報案。讓王先生出乎意料的是,黃島警方查獲4名涉嫌敲詐勒索的嫌疑人,其中主使人竟是他非常信任的“朋友”,而案件起因是王先生在微信群里隨手發的一條“約酒”信息。
安某
竇某

費某
尹某
7月21日上午,王先生到黃島公安分局泊里派出所報案稱,幾天前因酒后駕車被人敲詐勒索。王先生是黑龍江人,今年35歲,在泊里鎮一家企業務工。據王先生講,7月16日晚10點左右,他和一名朋友在泊里鎮駐地一炸串攤位吃飯,期間他喝了兩瓶啤酒。到了晚12點多,王先生駕車回家,走到邱家莊東西大街村委附近時,一輛白色比亞迪轎車強行超車并突然變道,王先生的車頭右前側和對方車左側后車門位置撞在一起。對方車上下來兩名男青年,王先生質問對方怎么開的車,并表示車損不嚴重就不追究了。不料兩名男青年不依不饒,說王先生喝酒了,要報警處理,并且嚇唬王先生說“交警來了要罰5萬拘留15天”。王先生被他們說的嚇住了,于是同意私了,但是對方張口就要2萬,雙方僵持不下。王先生到泊里鎮時間不長,認識的朋友不多,就給感覺關系不錯的單位同事竇某打電話,讓他過來幫忙處理。
竇莫趕到現場后和對方兩名男青年立即爭吵起來,互相對罵了幾句,還差點動起手來。后來兩名男青年就說要等一個“費哥”過來處理。結果“費哥”來了說2萬便宜了,要3萬不給就報警。“費哥”嚇唬王先生“交警處理吊銷駕駛證罰5萬,如果抽血超過80還得判三年。”王先生更加害怕了,此時竇某就上前和對方求情,最后協商讓王先生賠對方13000元。王先生找朋友借了1萬元通過微信轉給對方駕駛員,還有3000元沒有著落,此時竇某主動說幫王先生墊付這3000元,并通過支付寶轉給了對方駕駛員。事情處理完后,雙方各自離去。

兩車相撞
王先生后來越琢磨越不對勁,認為事故蹊蹺,像是被“碰瓷”了,于是報案。王先生通過微信轉賬給對方時,看到對方駕駛員的名字是“安某”。泊里派出所民警根據王先生提供的情況,于7月21日下午找到竇某取證。竇某反復說不認識安某等人,就是過去幫王先生處理事,甚至還借給他3000元用于賠償對方。7月22日,辦案民警將嫌疑人安某(21歲,黃島區人)、費某(25歲,黃島區人)以及當時在車上的尹某(20歲,黃島區人)抓獲,經審訊發現這是一起有預謀的敲詐勒索案,案件主使人竟然就是“證人”竇某(20歲,黃島區人)。
據竇某等人供述,7月16日晚10點左右,竇某下夜班后駕車拉著安某想找地方玩,經過泊里鎮雙星路口一個炸串攤位時,看見王先生的車停在附近,他想起王先生下班前在單位微信群里發消息“晚上有時間去雙星路口炸串攤位喝酒”,推斷王先生肯定喝酒了,于是讓安某等王先生開車走的時候制造交通事故,趁機勒索王先生。竇某不能露面,他便聯系尹某陪安某一塊壯膽,又聯系費某扮演安某的哥哥,一唱一和嚇唬王先生。竇某一直在附近通過電話、微信對安某等人聯系指揮。但他沒有料到的是,在兩車相撞后,王先生竟然向他求助,問他是否認識費某,讓他去現場幫著處理事。竇某到了現場假裝與安某、尹某不認識,對罵起來還假裝要打架,之后費某到場后,竇某又假裝幫著“求情”,甚至借錢給王先生賠償。竇某等人的“演出”騙過了王先生,他“仗義”的行為甚至讓王先生非常感動。紙終究包不住火,竇某主使的“碰瓷”大戲在安某、尹某和費某到案后最終敗露,他也從“證人”變成了“嫌疑人”。
目前竇某等4人均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黃島警方依法采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對于王先生涉嫌酒駕的違法行為,交警部門將進一步調查并作出處理。(青報全媒體記者 余博 通訊員 齊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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