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0月22日訊 “斷卡”一詞似乎很陌生,但其實與我們每個人都息息相關,“卡”是指廣義上的兩卡,包括手機卡和銀行卡。手機卡包括平時所用的三大運營商的手機卡、虛擬運營商的電話卡和物聯網卡。銀行卡包括個人銀行卡、公賬戶、結算卡,以及非銀行支付機構賬戶,即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賬戶。自“斷卡”專項行動開展以來,青島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嚴查販賣“兩卡”違法犯罪活動,嚴厲打擊“兩卡”違法犯罪,打掉一批“兩卡”違法犯罪人員及倒卡賣卡窩點。近日,相繼抓獲犯罪嫌疑人4人,繳獲電話卡、身份證、銀行卡數張。


2020年10月21日中午11點多,薛家島派出所民警通過工作獲取到“斷卡”行動兩名犯罪嫌疑人在轄區活動,通過走訪摸排,最終確定嫌疑人居住小區和高頻出入地點,摸清了嫌疑人的行動軌跡后,辦案民警迅速出擊,先后在韶山路某超市、衡山路某小區將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嫌疑人宋某(22歲,男,吉林省通化市人)、孔某(21歲,男,山東省泗水縣人)抓獲。經突審,嫌疑人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同日,民警又獲得線索,在黃島區臺頭社區內有人從事倒卡賣卡活動,黃島派出所民警迅速反應,立即前往犯罪地點,當場抓獲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嫌疑人李某(20歲,男,黑龍江大興安嶺人),繳獲電話卡、身份證、銀行卡數張。經審訊,嫌疑人李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指出自己的犯罪同伙李某某。晚11點多,民警前往黃島區臺頭社區,抓獲犯罪嫌疑人李某某(20歲,男,黑龍江大興安嶺人)。經訊問,二人對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現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開發區警方提醒,按照規定,如個人名下有一張卡涉案,那么名下所有卡或者業務都可能被暫停,這將會對生活造成很大影響。所以請身份證有遺失經歷、前期電話卡或者銀行卡有異常情況的人,一定要去查詢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電話卡或者銀行卡存在,以免影響個人生活。當然最重要的是不要賣卡!將自己的卡賣給“兩卡”犯罪人員牟利,也是違法行為。(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余博 通訊員 李鵬 徐曉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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