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 評論員 王學義
1月31日,一則“女子不讓6歲男童上女廁所遭痛罵”的消息上了熱搜。據報道,在哈爾濱一地鐵站女廁所內,近日有女子發現一男童站在里面后,加以制止。隨后孩子家長稱該女子傷害了孩子心靈,將女子堵住要求道歉,雙方在廁所內激烈爭吵。2月1日,在寧波的一商場女廁門口,有網友發現貼著一張標語:"請勿帶3周歲以上男童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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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起“男童入女廁”事件都引發熱議,尤其是第一起。從相關視頻中可以看到,無論是制止男童的女子,還是男童的母親,表現得都很崩潰。那種撕心裂肺的程度不像裝出來的,剛剛過完春節,這樣的場面格外刺痛人心。
單就哈爾濱這起事件來說,誰是誰非似乎不難判斷。
按常理說,6歲男童已經上一年級,早已有了性別意識,再入女廁的確不合適。這無論對男童本人,還是對其他女性,都會帶來不良影響。假如制止他的女士能保持文明禮貌的態度,并無過激言語,那無可厚非。而后來男童母親辱罵對方,還叫來男童父親一同辱罵,時常達30分鐘,真是太過分了。
當然,視頻透露的信息有限,我們無法得知更多細節。面對如此明顯的是非判斷,男童母親卻如此崩潰,到底是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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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的分歧是客觀存在的,需要以文明來平息爭議。
多年以前,人們的權利意識淡薄,“男童入女廁”根本不是一個問題。而這些年來,類似男童進女廁、女浴場、女更衣室場等所引發的爭議,已上演過很多次。相關問題能提上議程,本身就是社會進步的體現。
而無數次爭論之后,在這個問題上,人們漸漸形成共識:不帶年齡較大的男童進入。
只是“年齡較大”的標準又是模糊的。寧波這家商場將標準定在了3歲,這是孩子上幼兒園的時間。3歲是不是太小?當你獨自帶娃想如廁時,能放心把3歲的孩子放在廁所門外嗎?假如把標準定到5歲,誰又能區分一個陌生孩子是5歲還是6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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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權利之名,在這樣的問題上糾纏不清,人們似乎忘了另一個詞語:“兒童友好型社會”。
建設兒童友好型社會,公眾期盼已久,也呼吁已久。但這不是口號,而是需要體現在細節中,首先就是善待兒童。具體到帶娃如廁這件事上,假如情況特殊,確實需要帶年齡較大的男童進入有獨立隔間的女廁時,是可以“事急從權”的。但家長先要心中有數,自己已經對他人形成冒犯,你的權利是別人暫時讓渡的,不要當成理所當然。在別人有異議時,應好好解釋。相信其他人也會體諒其中的難處,畢竟人有“三急”,不跟一個小孩太過計較。這才是文明社會的正常景象。千萬別把一件小事,上升為未婚女性與已婚女性的群體性情緒對抗,那就是人為制造焦慮,小題大做了。
根本而言,平息爭議還需不斷完善硬件設施,讓“第三衛生間”落到實處。
哈爾濱那起事件中,事發地鐵站有無“第三衛生間”不得而知。如今,在各大城市的很多大商場中,都設置了“第三衛生間”,方便帶娃如廁,這也是解決“男童入女廁”問題的終極方案。
但目前存在問題的是,一方面,“第三衛生間”覆蓋率不高;另一方面,“第三衛生間”總是被占用。此類問題不解決,光呼吁人們自己控制情緒、發揚風格,顯然不是文明社會該有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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