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2月19日訊 “想辦理經適房取得完全產權業務,需要準備哪些材料?”近日,有網友致電青島日報輿論監督熱線咨詢。記者從市住房保障中心獲悉,2月28日前,經適房房主可持3項材料辦理經適房取得完全產權業務。
經適房取得完全產權業務是我市2020年推出的一項惠民政策。根據《關于規范經濟適用住房取得完全產權有關事宜的通知》,經適房購房人可通過補繳土地收益價款取得完全產權,住房性質由經濟適用住房變更為商品住房。據了解,該政策實施以來,全市已有近萬戶家庭成功申請了經適房完全產權。
按政策規定,今年3月份起,我市將對尚未取得完全產權的經適房價格重新評估。在此之前,市民可以持經適房房屋所有權證書或不動產權證書、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身份證、經適房取得完全產權申請表3項材料到青島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市南區巫峽路9-11號)21-22號窗口辦理經適房取得完全產權業務。
“經適房如果存在抵押情況,申請人還需提供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證明。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如有改名、改身份證號的情況,還需要提供相關證明。”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員介紹,經適房產權人如需了解房屋價格,可以下載“愛山東青e辦”APP,通過“住房保障”模塊查詢。(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邱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