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觀海新聞3月21日訊 春暖花開,青島的海邊也開始熱鬧起來。“個人可以在海邊演出嗎?需要辦理什么手續?”日前,網友“新歌聲mmz”在觀海新聞客戶端“直通12345”平臺留言,咨詢海邊演出的相關事宜。
記者從市城市管理局市容景觀處了解到,個人到九大海水浴場唱歌演出,在不涉及舞臺搭建、海報宣傳的情況下,不屬于審批事項。但是,個人在海邊演出期間,須符合市容環境管理的相關規定和治安管理規定。如個人演出不可以從事包括掃碼點歌、兜售商品在內的經營性行為,不可以噪音擾民,不可以聚眾,打擾其他游客,以及演出結束后需自行清理現場垃圾。此外,該工作人員還提醒道:“目前九大浴場仍處于關閉期間,市民不可以下海游泳。”
另外,如果個人到小麥島等公園唱歌演出,需要向各區屬地咨詢具體信息。
記者從嶗山區城市管理局了解到,小麥島園區已禁止開展唱歌演出等聚集性活動,個人要到園區唱歌表演需要先到區文化和旅游局辦理演出證,再到區城市管理局報備,后至園區指定空闊區域演出。
隨后,記者致電嶗山區文化和旅游局了解到,個體演員辦理演出證,需要審查演員證、營業執照、身份證,以及藝術表演能力證明。其中,藝術表演能力的證明可以是中專以上學校文藝表演類專業的畢業證書、職稱證書,或者演出行業協會頒發的演員資格證。辦理后,如果要離開嶗山區,需到區文旅局辦理注銷手續。
同時,該工作人員提醒說:“個人演出屬于多部門聯合監管執法,如文化執法、城市管理執法。如果個人多次違反規定,出現資質或備案問題,相關部門將下達行政處罰。”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邱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