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3月21日訊 萊西市人民法院近日發布執行典型案件,展現出執行干警對以各種手段“表演”、規避執行的“老賴”,予以硬核執行不手軟!
案一 體檢報告一出,主動還款達和解
“法官我有病,不能進拘留所啊。”
“放心,我們會帶你去體檢。”
3月17日,王某某與全某某種植、養殖回收合同糾紛一案,萊西法院判決全某某返還王某某超付的青蘿卜貨款及化肥農藥款51395元,由于全某某一直未履行被依法傳喚至萊西法院。
在羈押室中,全某某淡定自若,但始終不提還錢的事——執行干警向其核實財產情況,他閉口不答;執行干警耐心細致地向其講明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義務的嚴重后果,他無動于衷。針對這種情況,執行法官依法向其宣讀了拘留決定,并出現了開頭那一幕。
到達醫院體檢科后,執行法官按程序陪全某某進行抽血、胸透、心電圖檢測……根據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顯示全某某一切正常,執行法官便準備將其帶往派出所采集基本信息。另一邊,體檢前還態度強硬的全某某,一看法院動了真格,最后一絲僥幸心理徹底崩潰,主動給執行法官道歉并積極聯系家屬送來了10000元執行案款,并承諾剩余案款于9月15日前付清,該案達成執行和解。
案二 到派出所錄指紋時 ,“急轉彎”要還款
執行法官:“你打算如何履行生效判決?”
被執行人:“我沒錢,怎么履行?”
執行法官:“總共沒多少錢,今天湊湊還上?”
被執行人:“真沒錢,你們愛咋辦就咋辦吧!”
執行法官:“如果你拒不履行生效判決,將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例如:罰款、司法拘留……”
被執行人:“你說什么?我聽不懂!”
執行法官:“現在宣讀對你的拘留決定書……”
2021年9月,被執行人呂某在飯店聚餐時,一言不合就拔刀捅傷了鄰桌吃飯的郭某某,經事后調解,呂某當場賠付40000元,剩余10000元一直拖延未履行,郭某某無奈向本院起訴。判決生效后,呂某仍拒不履行。
執行法官經網絡司法查控及實地調查,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先后拘傳呂某5次,第6次拘傳時,呂某依舊擺出一副一問三不知的“裝傻”態勢,無絲毫認錯和還款之意。執行員當即決定對呂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送拘的過程中,呂某態度依舊囂張,直到開始在派出所錄指紋時,呂某才慌了神,態度來了個180°“急轉彎”。主動找執行法官搭話,詢問是否可以與申請人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執行法官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并讓其寫下具結悔過書,征詢申請人意見后,呂某當場履行了3000元,剩余錢款分期付清,案件執行和解。

案三 滿不在乎?司法拘留15天!
在執行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案件中,執行法官多次督促被執行人劉某某履行還款義務、申報財產狀況,但劉某某一直不聞不問,執行法官對其數次拘傳,同時發布懸賞公告征集財產線索,但執行到位金額遠不足被執行人需賠償的數額。
3月16日,執行法官將被執行人再次拘傳到案,但劉某某還是一副毫不在乎、無所謂的姿態,甚至揚言“即使拘留我也沒有錢履行”。為了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執行法官果斷作出司法拘留決定,依法拘留劉某某15日,并于晚20時將被執行人成功送拘。
法官提醒
積極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書,是公民和法人應盡的法定義務。若不如實申報財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人民法院將視情節輕重,依法對被執行人采取信用懲戒、限制高消費、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對于情節嚴重的,將按照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 李尚一 譚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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