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在網上買的退燒藥忘記退了,年后才到,已經失去了用途,不出意外應該要放到過期了。怎么處理比較合適?”
近日,觀海網友“乖乖”在觀海新聞客戶端“直通12345”平臺留下了這樣的疑問。
記者注意到,該網友的疑問并非個例。防疫政策優化調整初期,一些地方退燒藥、感冒藥、止咳藥等“一盒難求”。隨著抗疫物資供應的保障供應以及當前我國疫情流行高峰的結束,此前還是“香餑餑”的藥品如今被不少家庭冷落,其中不乏開封后有效期大幅縮短甚至已經臨期的藥物,處理起來成了難題。而“囤積藥品過期后該如何處置”這一話題,近期已在網絡上引發了熱議。
聽聽大家怎么說
▼市民趙女士:退燒藥自己用不完,別人也不需要,放起來還占地方,真頭疼。
▼網友A:網上有很多收藥的平臺,是不是可以轉賣給他們?
▼網友B:如果藥品臨期或者過期,可以送到指定回收藥店,我之前就這樣做過。
……
就網友提出的問題,記者近日咨詢了專家和相關部門。
聽聽專家怎么說
山東正航律師事務所主任李秋航律師:
藥品屬于特殊商品,囤積的藥品儲存不當,會導致藥效降低,甚至產生毒素。因此,擅自轉賣藥品的行為,不僅擾亂了藥品市場秩序,更會使過期藥品流入市場,引發用藥風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從事藥品批發活動,應當經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從事藥品零售活動,應當經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無藥品經營許可證的,不得經營藥品?!蓖瑫r,《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款也明確規定了,“從事藥品網絡銷售的,應當是具備保證網絡銷售藥品安全能力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或者藥品經營企業?!?/p>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售賣藥品的前提是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公民個人無權擅自進行藥品買賣活動,否則,將會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受到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此前,有多家單位或個人因此受到處罰。
去年10月,黑龍江省七臺河市康之寧藥房因違法從事藥品經營,被七臺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10萬元、沒收違法所得6445元以及違法購進的藥品。處罰事由顯示,藥房實際負責人張某從不具有經營資格的個人手中購進“連花清瘟顆?!钡裙?3個品種221盒藥品,而當事人不能提供購進票據及相關資質證明文件,無購進驗收記錄及銷售記錄。
藥品不能轉賣交易,那藥品過期后能否當作垃圾扔進垃圾桶呢?
小邱調查發現,我國《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附錄《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規定,家庭日常生活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廢藥品屬于生活垃圾中的危險廢物。不過,國家藥監局在此前回復網友“過期藥品如何處理”的留言中表示,“只要未集中收集,上述廢藥品可不按危險廢物管理,按照生活垃圾處理”。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9部門印發的《關于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決定自2019年起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啟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其中明確“廢藥品及其包裝物”按有害生活垃圾回收。
對此,有專業人士建議,過期藥品丟棄應將藥片從原包裝中拆出后丟棄在有害垃圾中,避免被人撿回去誤食,或是再次流入市場進行非法流通等。最好交給設立在藥房或公共場所的過期藥品回收點,由專業人員處理。
我市是否有專門的過期藥品回收設施呢?近日,記者致電咨詢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部門說法
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為進一步方便市民丟棄家庭過期藥品,此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官網公布了1466個家庭過期藥品定點回收單位名單,市民朋友查詢后,可就近選擇回收點登記投放。如發現定點單位拒絕回收,市民可撥打市政務服務便民熱線12345投訴舉報。
小邱想說:
囤藥就像買保險,不想浪費,又不希望用得上。但藥物都有保質期,存儲也有一定的條件要求,盲目囤藥后保管不當容易變質,造成浪費。還請大家根據實際情況有計劃地安置好自家的小藥箱,有不適的癥狀要及時就醫。
關于過期藥品該如何處置,您還有什么要說的?快來“直通12345”平臺留言吧?。ㄇ鄭u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邱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