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 評論員 王學義
這兩天,一段小女孩將男童扔入水井的視頻引發廣泛關注。
云南嵩明警方的通報稱,經核實:3月8日16時許,嵩明縣小街鎮某村楊某(男,4歲)與同村鄰居王某(女,7歲)在村中水井旁玩耍時,王某將楊某抱起放入水井中(井口至水面2.65米,水深2米),附近村民聽見呼救聲后,立即開展救援,及時將楊某救起。涉事兒童家長平時無矛盾。目前,楊某已痊愈,在當地村委會的調解下,雙方已達成和解。事發地村干部稱,女孩做出這樣行為是模仿影視情節。
在網上,很多人譴責7歲女孩,認為她是“壞種預備役”;有人還說,“三歲看小,七歲看老”,認為她長大了也不會是好人。7歲的兒童認知有限,還遠達不到成人水平,這樣的標簽貼在她身上,有失公允。但無論如何,她對4歲男童所作出的傷害是客觀存在的,億萬網友都已成為目擊者。4歲男童身體并無大礙,但是否造成心理傷害呢?這一點,還無從得知。
視頻截圖
這是一場悲劇,對于兩個孩子的家庭來說,都是如此。這也帶來了多重警示,為了孩子健康、平安地成長,我們必須瞪大眼睛。
其一,看好孩子,盡量不要使其離開家長的視線。《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六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并進行合理管教。這起事件中,雙方兒童的父母均未履行好監護人職責。
其二,必須反思相關家庭教育。從心理學角度看,7歲女孩的表現是一種攻擊性行為,缺失家庭關愛和經常接觸暴力影視劇,都可能對兒童造成影響。女孩的成長環境具體如何,我們不得而知,但發生如此惡劣的事件,孩子家長必須高度重視。
另外,注意為孩子甄選資訊媒介和內容。據報道,當地村干部稱,女孩將男童扔井中是模仿電視劇情節。客觀而言,此次事件的原因可能是復雜的,不能光讓電視劇“背鍋”。但也無法否認,電視劇和短視頻等已成為很多孩子的休閑娛樂方式。其中的不良現象很容易投射到孩子身上,造成種種出格行為。作為監護人,必須為孩子把好資訊關口。
還有,隨著農村“空心化”越來越嚴重,留守兒童安全問題進一步凸顯。各地需加強對各類安全隱患的排查,盡最大努力織密安全網,避免此類悲劇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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