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0月27日訊 近日,全市門頭牌匾整治提升工作調度會議在市行政服務中心東樓105會議室召開。會上,市綜合執法局主要主要負責人傳達了市委、市政府關于門頭牌匾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市綜合執法局就當前存在的問題與各鎮街進行了深入研究,并結合工作實際對執法力量進行了調度,全力配合各鎮街門頭牌匾整治工作,確保全市門頭牌匾整治打造工程扎實推進。

今年三季度以來,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城市品質改善提升攻勢的決策部署,市綜合執法局牽頭開展了一系列門頭牌匾整治提升工作。前期,通過認真梳理城區58條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以及各鎮街、功能區和高速道路周邊路段,建立健全工作臺賬,對全市違規門頭牌匾“清底子”,累計拆除一店多招1761處12434.3平方米、樓頂字672處10080.36平方米、超高超大超寬門頭廣告756處5388平方米、門頭下方LED584處2607.55平方米。
堅持規劃先行理念,按照“一街一策”的打造原則,對照《青島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技術規范》和《青島市戶外廣告和設置導則》相關要求,對擬打造示范道路細化具體標準:按照樓體墻體外立面規劃設置,上不擋窗,下不擋門,不改變墻體結構,門頭底板統一,招牌內容簡單明了,除保留部分LOGO和主要店名、聯系電話外,不添加繁瑣冗雜的銷售信息,對部分連鎖店、加盟店,如果其門頭匾額與統一規劃設計的大體一致,可以予以保留不用更換,對于一些超大門頭但是檔次較高,能很好的體現特色等情況,現場由設計方、施工方和業主共同溝通后確定是否予以保留。關于二樓門頭問題,原則上不允許設置,除有整體規劃和統一設計、或者存在外置樓體等情況,可以在二層設置門店招牌。各鎮街根據資金、道路兩側的門頭規劃,自行設計,充分體現一店一標準,一街一特色的門頭牌匾整治要求。
截止目前,各鎮街已完成24條規范試點樣板街打造工程,完成面積29729.6平方米。

全市門頭牌匾整治提升工作調度會議結束后,市綜合執法局主要負責人帶隊徒步沿杏林路、紫薇路、廈門路、北京路,對市容環境秩序開展督導檢查,仔細查看了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和門店經營秩序情況,并現場辦公,對發現的各類問題現場落實責任,現場整改。




連日來,針對城市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市綜合執法局再強調再布置再落實,深入推進市容環境秩序集中整治,不斷提高城市精細化、常態化、長效化管理水平,綜合利用法治宣傳和執法手段,對店外經營、占路經營、違法廣告、毀綠占綠、雜物亂擺放、非機動車亂停放等易反復、易回潮問題,落實網格化、精細化管理,對持續整改不到位或不配合執法工作拒絕整改的,實施嚴管重罰,并依法納入青島市城市管理領域聯合失信懲戒范疇,通過反復抓、抓反復,推動實現有效治理、長期治理。
責任編輯:馬妮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