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觀海新聞4月11日訊 “想咨詢一下,商店門口可以懸掛國旗嗎?若是可以懸掛,有什么注意事項呢?”針對觀海網友關心的這一問題,記者采訪獲悉,個體商戶可以在經營場所懸掛國旗,但要遵守相關規范懸掛的規定。
日前,住在市北區云溪小區的一位網友在觀海新聞客戶端“直通12345”平臺咨詢個體商戶是否可以懸掛國旗的問題。
“在小區附近的寶清路上,有一家商戶常年在門口掛著一面五星紅旗。我對此有一個疑問,個體商戶可以懸掛國旗嗎?而且有時候,這面國旗沒有完全舒展開,看似不妥。”該網友對記者說。
網友的問題經“直通12345”平臺轉辦給市北區政府后,寧夏路街道辦事處給予了回復:根據《國旗法》,個體商戶可以懸掛國旗。工作人員已告知店家要規范懸掛國旗。
另外,記者就此問題采訪了山東誠功律師事務所副主任、管委會主任趙清樹。“《國旗法》并沒有禁止公民個人在經營場所掛國旗,根據法無禁止即可為的原則,個體商戶在經營場所懸掛國旗是合法的。”趙清樹表示,國家倡導公民和組織在適宜的場合使用國旗及其圖案,表達愛國情感。尤其在某些重要節日,國家鼓勵公民在適宜的場合掛國旗。
同時,趙清樹也提醒,每個公民和組織都應當尊重和愛護國旗,公民和組織懸掛國旗要遵守規范。《國旗法》第九條規定:公民和組織在網絡中使用國旗圖案,應當遵守相關網絡管理規定,不得損害國旗尊嚴。第十九條規定:不得升掛或者使用破損、污損、褪色或者不合規格的國旗,不得倒掛、倒插或者以其他有損國旗尊嚴的方式升掛、使用國旗。不得隨意丟棄國旗。破損、污損、褪色或者不合規格的國旗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回、處置。大型群眾性活動結束后,活動主辦方應當收回或者妥善處置活動現場使用的國旗。第二十條規定:國旗及其圖案不得用作商標、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和商業廣告,不得用于私人喪事活動等不適宜的情形。(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邱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