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濰坊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起草出臺了意見《關于進一步提升城市建筑品質的實施意見(試行)》,文件已經于6月30日正式印發,自8月1日正式實施。文件從八個方面提出了建筑品質提升的具體要求和指導性做法,為建筑品質提升明確了依據。
一是建筑風格。從濰坊傳統文化、歷史建筑中深入挖掘濰坊建筑特色,賦予建筑靈魂與生命力,突出地域性,時代性。針對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工業建筑提出不同的設計要求。公共建筑應追求藝術性,彰顯城市活力與特色,住宅建筑應遵循實用和舒適性,工業建筑在滿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體現現代與簡潔。
二是建筑造型。按照建筑環境及自身功能要求,做到形式多樣,生動活潑,各具特色,避免單一的板式方塊建筑。對室外空調機位、太陽能、安全維護構件、燈光設施、建筑設備、廣告位等應與建筑主體一體化設計;建筑樓梯間、電梯間、消防連廊不得影響建筑外觀和功能使用;鼓勵多層建筑配建電梯;住宅陽臺宜采用封閉形式。
三是建筑色彩。統籌建筑色彩搭配,遵循色彩規劃及城市設計要求,注重宏觀與微觀相和諧,整體與局部相統一。建筑立面色彩應確定基準色,主次分明,一棟建筑不宜超過三種顏色,做好色彩搭配。同時對特殊要求的建筑鼓勵大膽使用色彩。
四是外裝材質。采用安全、綠色、環保材料,鼓勵選用成熟的高新技術材料、循環再生材料。建筑外立面應采用耐久性、實用性高端材料,推廣使用裝飾保溫一體化新技術材料,鼓勵采用石材、瓷板、金屬板、金邦板等高檔材料。
五是屋頂設計。建筑屋頂應與建筑立面方案同步設計,避免單一的平頂形式。多層建筑屋頂宜采用坡屋頂,高層商務辦公、酒店等公建頂部宜采用收分、退臺、坡頂等處理形式,鼓勵設置屋頂花園;高層居住類建筑頂部宜采用坡頂、平坡結合、局部收分等處理形式。
六是夜景亮化。夜景亮化應充分考慮濰坊實際情況,體現濰坊本土特色,注重節能,同時不應對周邊居民造成光污染。夜景亮化方案與建筑方案同步設計、同步報批。
七是既有建筑改造。鼓勵按照綠色、節能要求,對既有建筑進行改造,增強既有建筑的實用性和舒適性,提高建筑能效。既有建筑改造應與周邊建筑及環境相協調,并有所提升。
八是建筑群體。高層建筑群體組合應采用不同高度層次,建筑的不同立面要和諧統一,注重臨街建筑非南向的沿街立面設計和主干道主要行進方向上的對景建筑設計,注重標志性建筑、沿河沿廣場等開闊地段建筑的全方位設計,控制合理的建筑高度及體量,豐富城市天際線。鐵路、輕軌及高速公路兩側建筑追求整體效果,城市中心區域建筑應注重細節。歷史文化街區控制范圍內的建設項目,新建建筑外輪廓及天際線不得破壞整體環境尺度。商業商務建筑宜集中成片布置。鼓勵拓展地下空間,加強地下空間的使用,盡量增設配建停車位。考慮行人的出行需要,鼓勵建設人行交通設施。
為保障實施,同時提出了深化建筑方案設計側改革、提高建筑方案報審水平、推行設計方案聯審,提高建筑方案審查效率、強化建筑工程規劃審批事中事后監管、加強規劃人才隊伍建設等方面的保障措施。(濰坊日報社融媒體中心記者 孫瑞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