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6月12日訊 網絡時代,“七天無理由退貨”“極速退款”等退款退貨機制有力保障了消費者合法權益,但部分網購者利用規則漏洞薅商家的“羊毛”事件時有發生,令商家苦不堪言。近日,平度法院通過訴前調解程序,化解了一起因網購退款引發的糾紛,有力地維護了商家合法權益。
基本案情
2023年2月份,被告趙某在某網購平臺購買了一只檀木按摩梳,價值10.9元。趙某收貨后發現按摩梳與其下單的款式不一致,遂聯系商家王某。原告王某承認系發貨失誤,可以換貨,運費由王某承擔。趙某在網購平臺選擇了“僅退款”的退貨方式,此方式無需經賣家同意,系統審批通過后,不論貨物是否實際退回,貨款直接退回買家賬戶。趙某收到退款后,卻不愿意向王某退貨。王某多次與趙某協商,要求其退回貨物。趙某以“僅退款”操作為網購平臺允許為由,拒絕王某的要求。王某遂訴至法院。
調解過程
受理該案后,承辦法官與雙方當事人取得聯系,并組織雙方訴前調解。了解到趙某確實收到了網購平臺退款,但未退還檀木按摩梳后,承辦法官向趙某釋法明理,告知其應當退還貨物,自覺遵守誠實信用基本原則。經過法官調解,趙某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同意退還貨款10.9元。原告收到貨款后,向法院申請撤回起訴,該案圓滿化解。
法官說法
在網購消費中,消費者合理運用網購平臺規則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無可厚非,但網絡并非法外之地,網絡購物受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民法典》等法律的約束,消費者網購要遵守法律法規,堅持誠實信用原則。否則,貪“小便宜”也可能變成“大損失”。若遇到惡意退款情況,商家也應通過平臺申訴或使用法律手段等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文中人物皆為化名)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 張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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