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0月30日訊 今日,青島市市場監管局發布今年第43期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萊西市三山島海鮮酒樓售賣的“普通白菜”(小白菜),經抽樣檢驗,農藥殘留超標,判定為不合格,最終被罰款5000元。
檢驗結果顯示,普通白菜中阿維菌素(標準指標≤0.05mg/kg,實測值0.26mg/kg)、啶蟲脒(標準指標≤1mg/kg,實測值2.5mg/kg)項目超標。
經查,萊西市三山島海鮮酒樓屬于大型餐館。該酒樓出具了送貨單一張,該送貨單無供貨方的完整的簽字(蓋章)、名稱、聯系方式信息。執法人員對萊西市三山島海鮮酒樓下達了《限期提供材料通知書》責令萊西市三山島海鮮酒樓在收到通知書之后兩日內提供該批檢驗不合格的普通白菜(小白菜)的供貨方資質、證件、進貨查驗記錄、合格證明文件、進貨單據。萊西市三山島海鮮酒樓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出相關的進貨查驗證明。
當事人采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并且未履行查驗義務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制定并實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倡導餐飲服務提供者公開加工過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來源等信息”之規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以下稱合格證明文件)”,系違法行為。
當事人作為餐飲服務單位,在購進食品原料時把關不嚴,未盡到索取供貨方資質證件以及產品合格證的義務,導致市場上不合格的食品原料進入餐飲服務環節,并且其購進后也無其他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比如自檢等措施來保障其采購的食品安全。執法人員責令其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對起違法行為給予警告并罰款5000元。(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傅春曉)
責任編輯:程雪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