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0月31日訊 全國高速統一限速標志,高速公路限速不得超過120km/h,考駕駛證不再設年齡上限……11月起,一批事關交通管理的新規將正式實施。
全國高速統一限速標志 高速公路限速不得超過120km/h
在高速開車經常會經歷“斷崖式降速”“忽高忽低式限速”罰款、扣分沒商量!相信不少吃了罰單的司機感受都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日前交通運輸部發布的《公路限速標志設計規范》詳細規定了公路限速路段劃分、限速值論證、限速方式選取等內容,該規范將于11月1日起施行。
《規范》要求高速公路限速不得超過120km/h。相鄰兩個限速路段的限速之差不應大于20km/h。公路互通式立交交叉主線、減速車道和出口匝道所設置的限速標志,相互之間限速之差不宜超過30km/h。
12項公安交管新舉措11月20日施行 考駕駛證不再設年齡上限
日前,公安部推出“異地辦”“便捷辦”“網上辦”等三個方面12項公安交管優化營商環境新措施,新措施自11月20日起實施。
其中,在實現小型汽車駕駛證“全國通考”的基礎上,推行摩托車駕駛證全國“一證通考”,申請人可以憑居民身份證在全國范圍內任一地申領摩托車駕駛證。
擴大機動車免檢范圍,在實行6年內6座以下非營運小微型客車免檢基礎上,將6年以內的7至9座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面包車除外)納入免檢范圍。對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面包車除外)超過6年不滿10年的,由每年檢驗1次調整為每兩年檢驗1次。
放寬小型汽車駕駛證申請年齡,為更好適應老齡化社會發展的新需求,取消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輕便摩托車駕駛證70周歲的年齡上限。對70周歲以上人員考領駕駛證的,增加記憶力、判斷力、反應力等能力測試,保證身體條件符合安全駕駛要求。(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于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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