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1月1日訊 近日,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今年第42期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青島金潤寶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產的“駿廚小磨香油”,經檢驗不合格。觀海新聞記者了解到,這款香油一共銷售所得16元,被罰款7.9萬元。
經查證,當事人委托生產的駿廚小磨香油,經檢驗,乙基麥芽酚項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食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涉案的駿廚小磨香油分別于2020年3月6日、5月8日共生產64瓶:①規格430 mL/瓶的駿廚小磨香油24瓶、②規格185 mL/瓶的駿廚小磨香油40瓶。上述產品成本價分別為10.50元/瓶、7.5元/瓶,銷售價分別為 11.00元/瓶 、7.6元/瓶 ,貨基金額共計568.00元,違法所得共計16.00 元。
當事人委托生產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四)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的規定。最終,執法人員對該單位給予以下行政處罰:1.罰款79000.00元;2.沒收違法所得16.00元。以上罰沒款共計79016.00元。同時責令該單位改正上述違法行為。
據了解,乙基麥芽酚是一種合法添加劑,但過量食用,可能導致頭痛、惡心、嘔吐、呼吸困難,甚至損傷肝、腎,對人體有較大的危害。根據國家標準,乙基麥芽酚不能被添在食用油中。(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傅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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