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8月3日訊 近日,膠州法院巧用執行聯動工作機制,與鎮司法所、村委會密切配合,以“無損”方式妥善執結了一起離婚夫妻間的排除妨害糾紛案件,并以此為契機接續起父女間的親情紐帶。

據悉,申請執行人劉某與被申請執行人王某原系夫妻關系,結婚后,二人與王某的母親共同分得了承包地4.2畝,分地時未對每個人分得地塊位置加以區分,該4.2畝地一直由王某種植果樹。2011年二人因感情不和離婚,約定大女兒隨父親王某生活、小女兒隨母親劉某生活。離婚后,劉某多次要求王某騰讓屬于她的1.4畝承包地,并要求王某支付從離婚后至起訴時的土地承包費。村委會多次協調均未成功,劉某遂針對上述訴求向膠州法院提起訴訟。
經過審查,村集體確認劉某1988年分得了戶口承包地1.4畝,通過價格評估也確認了該承包地被占用期間的土地承包費。由于離婚后劉某仍在原居住地生活,王某也沒有證據證明劉某在其他地方另有承包地。故,膠州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條、第三十一條等規定判決支持了劉某的訴訟請求。
判決生效后,王某未履行騰讓土地及支付補償款的法律義務,劉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因兩人曾經是夫妻,感情出現裂痕導致離婚,再加上這些年因為土地存在糾紛,矛盾十分尖銳,劉某堅持要砍掉王某栽種的果樹,王某則堅決不同意。為了更好地化解糾紛,執行干警們一同到實地進行勘察了解情況。
為早日化解矛盾,膠州法院決定聯合全市執行聯動綜合體中協作單位之一洋河鎮政府共同化解該案。膠州市洋河鎮司法所所長和該村村書記陪同執行法官再次來到田間地頭,進行二次實地勘察,并將雙方當事人叫到村委辦公室,組織背對背調解。在拉家常式的調解過程中,了解到二人離婚后,劉某由于對王某心存怨念,無論王某怎么請求,都堅決不讓王某與小女兒聯系,父女二人已經多年未見。得知小女兒今年考上了大學,村委會當即按照村里的規定獎勵孩子獎學金2000元。王某對于自己缺席了女兒的成長,以及劉某獨自將女兒養育成才的艱辛不禁感慨萬千。在執行干警、司法所長和村書記的共同勸說下,劉某終于同意將女兒的電話號碼告訴王某,就這樣,一通電話,父女間的親情紐帶又重新接續起來。
經過協商,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王某繼續使用該土地,王某每年給予劉某1400元的土地補償款,由于此前王某被征收了部分土地,每年的土地征收款由村委統一發放。為了打消劉某的顧慮,王某在村委會現場寫下承諾書,由村委會每年從自己的土地征收款中扣除1400元給劉某,劉某也同意王某在該承包地上繼續種植果樹,該方案各方都非常滿意。
從上午九點到下午兩點,歷經近5個小時,在法院、司法所、村委會的共同努力下,這起排除妨害案件最終以“無損”方式妥善化解,彰顯了膠州市36部門聯合搭建的全省協作部門最多的執行聯動綜合體,在市委堅強領導下,著力打造“黨委領導、政府支持、法院主辦、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執行工作大格局,切實解決“執行難”的強大決心和有力舉措。(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朱海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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