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8月16日訊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持續優化司法職能與行政職能銜接,促進生態環境系統修復和整體保護,值15日首個“全國生態日”之際,膠州法院聯合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膠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大沽河管委會共同設立“大沽河湖心島”生態修復與司法保護基地并舉行揭牌儀式。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孫志遠、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王婧華,膠州市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陳剛,膠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書記、局長宮紅,大沽河度假區規劃建設局局長姜順聚,及各單位相關負責人參加儀式。
孫志遠、陳剛、宮紅、姜順聚共同為“大沽河湖心島”生態修復與司法保護基地揭牌。揭牌儀式后,全體人員實地查看了基地所在的湖心島生態修復情況,膠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副局長杜建介紹了該生態修復與司法保護基地的基本情況。
陳剛介紹了司法保障生態修復的重要性、膠州法院環資審判建設現狀及基地設立的重要意義。他表示,膠州法院聯合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膠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大沽河管委會共同設立“大沽河湖心島”生態修復與司法保護基地,旨在共同推進膠州濕地生態的協同治理和一體保護,并以此試點,為今后的生態修復與保護工作打造樣板。該基地的設立,主要用于破壞水資源、森林資源、污染環境等案件中,有生態環境修復義務的當事人,采取原態修復、替代性修復等方式進行生態修復。這不僅是行政執法與司法審判合力守護濕地生態環境的有益探索,也為青島、膠州兩級法院司法互動、共同推進生態修復補植復綠及生物多樣性保護等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撐。


揭牌儀式后,與會人員前往大沽河博物館,深入了解膠州地區的濕地特征,感受濕地環境在膠州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性。
孫志遠對本次兩級法院與自然資源行政職能部門聯動協作給予充分肯定,并對生態修復基地的有效使用提出意見。他談到,生態修復是一項長期工作,要做好后續保障,保證基地的實質化運行,以發揮基地的示范作用,引導廣大群眾都參與到生態保護中來。
膠州法院將充分發揮基地作用,針對破壞森林資源、危害野生動物、環境污染、非法捕撈等類型案件,堅持懲罰與教育相結合、懲治與修復并重的司法理念,找準環境保護、經濟發展和群眾環境權益之間的平衡點,不斷提升廣大群眾的生態保護意識,切實扛起生態環境治理的司法擔當,讓基地真正成為集生態修復、成果展示、普法宣傳、警示教育于一體的生態保護樣板。(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 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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