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0月9日訊 日前,在黃島法院的審判庭里,該法院民一庭法官趙文娟正組織一起勞動爭議案件的當事人進行調解。與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審判臺下坐著一位手語老師,她正將法官和被告的意見“翻譯”給原告,然后,再把原告的意見“轉述”出來——因為原告黃某(化名)是一名聾啞人。為了真正化解黃某和被告的矛盾糾紛,實現案結事了,在手語老師的幫助下,法官再次為本案組織調解。
工作年限起爭議,聾啞人維權遇阻
原告黃某自2011年起入職某公司,后因該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遂起訴到法院要求該公司支付賠償金。但就其在該公司連續工作的年限,黃某始終無法在法官的引導下進行舉證質證、發表意見。
“在溝通時,法官很想通過釋法說理,引導當事人順利將庭審進行下去,但由于我們面對的是一位有聽力障礙的特殊當事人,加上他的法律知識有限,在理解上確實有難度,如果不能突破這一實際的困難,大家就只能干著急。”趙文娟法官說。
手語翻譯進法庭,為聾啞人“發聲”
鑒于庭審存在的客觀障礙,黃島法院果斷尋求“外援”。很快,在區教體局的協助下,邀請到青島西海岸新區特殊教育中心的手語老師張老師到庭提供支持。
庭前,趙文娟法官將案件的有關情況詳細介紹給了張老師,并就本案的焦點問題作了溝通。在法官的主持下,本案第二次開庭。庭審中,法官耐心對本案的法律關系進行了講解,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向原告釋明舉證責任。在張老師的引導下,原告黃某逐漸聽懂了法官的意思,并開始用肢體語言和簡單音節表達自己的想法。最終,黃某就其簽訂勞動合同的起止時間、簽訂勞動合同的具體情形等完成了舉證責任,庭審得以順利進行。
耐心說法促調解,敲響正義之槌
考慮到黃某作為殘疾人的特殊情況,這筆賠償款可能是他今后生活的重要保障,趙文娟法官決定再調解一次。
法庭上,法官耐心向被告釋法說理,不僅對被告為聾啞人提供就業機會承擔社會責任表示了肯定,更在全面梳理案情、證據和分析利弊得失的前提下,從法律專業角度出發,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承擔的責任向被告作了說明。最終,被告被說動了。雙方當庭達成調解協議,被告同意支付黃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等共計70000元,并拿出了付款方案保證按時支付。(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 李曉燕)
責任編輯:劉錕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