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1月6日訊 青島市人民檢察院6日召開全市檢察機關“全面推行公開聽證 提升民事檢察辦案質效”新聞發布會,通報今年以來民事檢察工作開展情況。
據介紹,今年以來,青島市檢察機關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大局,進一步更新監督理念,以司法辦案為中心,創新完善工作機制,以“精準化”為導向全面推進民事檢察工作,全面加強對生效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和審判、執行活動的法律監督。共辦理各類民事訴訟監督案件998件,其中提出抗訴、提請抗訴、再審檢察建議88件,法院已再審改判、撤銷原判、發回重審及調解結案25件;提出檢察建議340件,法院已采納310件;提出支持起訴意見126件,法院已采納118件。

發揮民事檢察職能營造法治化的營商環境
今年以來,全市檢察機關共審查涉及民營企業民事訴訟監督案件181件,已審結108件。其中,提請抗訴18件,提出再審檢察建議1件、檢察建議14件,達成和解協議終結審查5件,檢察和解后建議法院再審最終調解結案1件,依法維護了民營企業合法權益。
檢察機關充分運用公開聽證、檢察和解等方式,用最小的成本解決民營企業存在的民事糾紛、經濟糾紛。建立涉及民營企業民事訴訟監督案件綠色通道快速受理、辦理機制,進一步暢通信函、網絡、12309檢察服務熱線等受理民營企業訴求的渠道,落實7日內程序回復、3個月內結果答復和律師值班等制度。注重與工商聯、服務民營經濟發展部門的溝通,及時發現和解決損害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問題。結合司法辦案,采取檢察官以案釋法等方式,走進民營企業開展法治教育11次,主動提供法律服務。
推行公開聽證提升透明度和公信力
青島市檢察院作為全國檢察聽證互聯網直播試點單位,民事檢察部門出臺規范性文件強化公開聽證流程再造,形成了制度化操作、常態化開展、規范化運行的公開聽證工作模式,共組織公開聽證94次,其中聽證互聯網直播1次。
在先行試點和落實《人民檢察院民事訴訟監督規則(試行)》等有關聽證規定的基礎上,我市出臺《民事訴訟監督案件公開聽證程序細則》等配套制度。堅持聽證前告知、聽證中保障權利、聽證后依法作出決定,推進公開聽證工作的流程化運行。今年7月份,市檢察院對一起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申請監督案,首次組織公開聽證互聯網直播活動,取得了較好效果。通過公開聽證、釋法說理共促使當事人息訴罷訪90余件。
創新工作機制打造優質高效的檢察產品
據介紹,今年,青島檢察機關深入開展虛假訴訟領域深層次違法行為監督專項活動,主動融入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挖掘涉“套路貸”刑事犯罪背后的虛假訴訟問題,切實維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和金融市場正常秩序。共辦理各類虛假訴訟監督案件110件,提出抗訴23件、再審檢察建議38件、檢察建議13件,法院已裁定再審87件、改判30件,為當事人避免經濟損失300余萬元。出臺《民事訴訟監督案件辦理程序細則》,打造集約化、專業化辦案模式,鼓勵類案監督檢索。市檢察院審查的民事生效裁判監督案件,3個月內辦結率達83.98%,同比上升5.1%,有效提升了辦案效率。辦理民事檢察和解案件18件,對符合條件的24名當事人給予司法救助金85萬余元。共提出支持起訴意見126件,法院已采納支持起訴意見118件,其中支持起訴的29件農民工討薪案獲得勝訴判決,切實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會上發布了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民事調解監督案 、某公司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民事檢察和解案、王某、趙某民間借貸糾紛申請監督聽證息訴案等民事檢察公開聽證系列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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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一】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民事調解監督案
本案系一起對違反自愿原則的民事調解書進行檢察監督的案件。辦案過程中,檢察機關優化司法資源配置,通過公開聽證查明事實、厘清責任,對發現的刑事犯罪線索依法移交處理,最終法院撤銷原審民事調解書,相關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2017年10月,某區法院對一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作出民事調解書,案涉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王某某、某公司支付尹某某、孫某某工程款180000元;若王某某、某公司逾期付款,則應另行向尹某某、孫某某支付違約金20000元。該民事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后,尹某某、孫某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某公司賬戶內的資金被法院凍結。檢察機關民事檢察部門在審查案件中,發現王某某涉嫌偽造公司印章,遂將該案件線索移交刑事檢察部門辦理,后王某某因犯偽造公司印章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三千元。民事檢察部門通過查閱原審卷宗并召開公開聽證會,查明:王某某并非該公司職工,也未取得該公司許可授權,私自偽造某公司印章參與調解。檢察機關遂以原審民事調解違反自愿原則為由,向法院發出檢察建議。某區法院采納檢察建議,撤銷了原審民事調解書。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民事調解必須符合自愿、合法原則。檢察機關依法監督,不僅推動法院撤銷了原審民事調解書,偽造公司印章的個人也被判處刑罰,有力地維護了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保障了民營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也維護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權威,實現了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司法公正和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雙贏多贏共贏。
【案二】某公司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民事檢察和解案
本案系一起公開聽證與檢察和解有機融合的案件,辦案過程中,檢察機關通過公開聽證查明案件事實,并了解雙方當事人有和解意愿,綜合考量雙方當事人繼續合作關系,積極引導雙方當事人在法律框架內達成和解,既紓解了民營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又盤活了國有資產,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2012年,某咨詢公司承租了某體育中心的商業網點作為經營用房并對外招商。合同簽訂后,雙方均依約履行。2015年,某咨詢公司以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房屋主體結構存在質量問題且尚未通過消防驗收為由提起訴訟,訴請某體育中心支付其墊付的工程施工款290余萬元。某體育中心對此不予認可,反訴請求某咨詢公司支付欠付租金及逾期履行違約金。終審判決駁回某咨詢公司訴請,判決其向某體育中心支付欠付房租153萬余元及逾期履行違約金198萬元,同時判決案涉租賃合同繼續履行。后該咨詢公司申請檢察監督。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涉案租賃場所為大型人員密集場所,屬于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盡管雙方當事人明確為“現狀交付”,但該約定明顯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符合監督條件。但在公開聽證會上,了解到雙方均有和解意愿且有繼續合作意向,并了解到某咨詢公司因經營不善致使承租的部分場所長期閑置租賃費已達700余萬元,且背負的債務數額持續擴大。而某體育中心作為國有企業,將該筆收益收回的可能性急劇降低,導致存在國有資產流失的風險。檢察機關在雙方自愿的基礎上積極引導和解,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某體育中心同意將某咨詢公司承租的部分閑置租賃場所予以退租并由體育中心重新對外招商,同時承諾對該公司后續經營給予一定優惠。某咨詢公司撤回監督申請,檢察機關對本案依法作出終結審查決定。
本案在辦理過程中,檢察機關嚴格落實依法平等保護市場各類主體的原則,對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一視同仁、平等對待,將公開聽證與檢察和解有機融合,在法律框架內積極引導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在定分止爭的同時,實現了維護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合法權益的雙贏共贏。
【案三】王某、趙某民間借貸糾紛申請監督聽證息訴案
本案是一起運用公開聽證與釋法說理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的案件。辦案中,檢察機關通過公開聽證查明案件事實,耐心釋法說理,最終申請人認可檢察機關不支持監督決定,申請人專程到檢察機關贈送錦旗表示感謝,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2010年前后,張某多次向王某的女兒賬戶轉款。2013年王某向張某出具借條,確認其向張某借款67萬元并承諾于年底前還清,但王某未依約還款。因該筆借款發生在王某與其丈夫趙某婚姻關系存續期間,2015年張某提起訴訟,訴請王某、趙某共同償還借款67萬元。一審法院判決支持張某的訴訟請求,二審法院判決予以維持,王某、趙某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檢察機關對案件事實進行了全面調查核實,對案卷材料進行了認真的審查,期間召開聽證會聽取雙方當事人意見,最終認為盡管王某表示雙方之間借貸關系不存在,其出具借條非真實意思表示,并主張張某向其女兒轉款系與其女兒之間存在投資合作關系,但其并未提交證據加以證明,終審法院認定出具借條系王某真實意思表示并判決王某與丈夫趙某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符合當時的法律規定,本案不符合監督條件。申請人王某、趙某年事已高,退休金賬戶均被法院執行查封,二人對案件處理結果無法接受。檢察機關在作出不支持監督申請決定后,對申請人王某、趙某從維護法律權威和有利于雙方權益保障等方面進行了多次耐心細致地釋法說理,最終兩位老人認可了檢察機關的不支持監督意見,認為辦案檢察官既堅持依法公正辦案、又懷有為民解憂情懷,并向檢察機關送來錦旗表示感謝。
本案在辦案過程中,檢察機關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通過公開聽證等方式依法公開辦案,又結合案件事實和法律適用等情況耐心釋法說理,充分說明不支持監督的理由和依據,對申請人進行了說服、引導,有效打開了申請人的心結,最終贏得了申請人的理解和支持,最大程度地化解了矛盾糾紛,真正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 白樹文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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