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1月9日訊 觀海新聞記者從西海岸新區獲悉,為推行包容審慎監管,新區制定發布了《青島西海岸新區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和一般違法行為減輕行政處罰事項清單(2020)》(以下簡稱《清單》),對301項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
據介紹,《清單》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明確了對企業等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和減輕行政處罰的事項清單,涉及17個行政執法部門20個行政執法領域共計318項,其中不予行政處罰事項301項、減輕行政處罰17項。各行政執法部門將根據法定職責,對列入清單的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或者減輕行政處罰。《清單》的發布,為執法人員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引,將進一步提升行政執法水平,優化新區營商環境。(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李德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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