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2月26日訊 隨著電動汽車消費需求的進一步釋放,電動汽車充電樁的需求也隨之增多。在辦理居民的個人充電樁報裝業務中,物業開具同意施工證明是必備一環。記者從市發展改革委獲悉,為了讓居民省時省力、少跑腿,市發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國網青島供電公司聯合開展居民小區充電設施安裝“綠色通道”有關工作,對已實現“一戶一表”直供的小區,國網青島供電公司提前協商物業服務企業(或業委會),雙方簽訂《電動汽車充電樁安裝服務合作協議》,對小區內個人車位報裝充電設施實行“綠色通道”服務。截至2023年11月,青島市已有501個小區實現簽約。
據介紹,已簽約小區安裝居民個人充電設施時,可視為小區物業(或業委會)已同意充電設施安裝,申請用戶在進行充電設施報裝時無須再行提供物業出具的同意安裝證明。(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楊光)
附:居民小區個人充電設施安裝“綠色通道”簽約物業服務小區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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