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2日,本報7版刊發《禁令滅不掉的生鮮燈》一文,報道了青島市部分經營者違規使用生鮮燈給農副產品“美顏”的問題。報道刊發當天,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相關區市的市場監管部門突擊檢查了曝光點位。
市北區市場監管局在埠西市場檢查時發現7家商戶違規使用生鮮燈,向其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并給予警告處罰,當場拆除了違規生鮮燈。
李滄區市場監管局向晉中路冷鮮肉專賣店、百姓生活微農貿店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并責令拆除了違規生鮮燈。
嶗山區市場監管局約談了北村早市負責人,向涉事商戶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并現場監督商家拆除了違規燈具。執法人員還檢查了北村早市的其他攤位,告誡商戶禁止使用違規生鮮燈。
西海岸新區市場監管局責令安子智慧農貿市場管理人員向違規使用生鮮燈的水產商戶下達了停業通知,并要求立即整改,否則不能營業。目前,該商戶已拆除全部違規生鮮燈,并安裝了合規燈具。
記者從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了解到,青島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堅決貫徹《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12月1日《辦法》實施以來,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各區市市場監管部門在全市開展生鮮燈排查行動,共發現196家問題商戶,向68家商戶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對12家商戶給予警告處罰,共拆除2236盞違規生鮮燈。
下一步,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開展生鮮燈排查行動,防止問題回潮。消費者如果發現商戶在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過程中疑似使用了違規生鮮燈,可以通過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反映,執法人員會到場核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