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觀海新聞1月31日訊 “孩子請假期間的保教費能不能退?”近日,有網友在觀海新聞客戶端“直通12345”平臺留言,咨詢普惠型幼兒園退費的相關事宜。
據該網友介紹,她的孩子在市北區一所普惠性幼兒園上大班,近期因為個人原因沒有到幼兒園上課,想咨詢這種情況下幼兒園是否應該退還保教費。
對此,記者致電咨詢了市教育局。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關于貫徹實施<山東省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青發改價格〔2020〕26號)文件相關規定,公辦幼兒園、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和其他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因兒童入園后退(轉)園的,保教費、住宿費按月計退,在園天數不足4天(含4天),按保教費、住宿費的80%退還;超過4天但不足當月法定工作日數一半(含一半,向下取整天數,下同)的,按保教費、住宿費的50%退還;超過當月法定工作日數一半的,不退費。但兒童在園期間因個人原因請假不來園的,不能退費。
該工作人員解釋,保教費是幼兒園等公辦托幼機構為幼兒提供保育教育服務而收取的費用,它包括但不限于教職工的工資、津貼、補貼及福利、社會保障支出、修繕費等正常辦園費用。公辦幼兒園、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和其他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的保教費標準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兒童因個人原因請假不來園期間,且學位依舊保留的情況下,保教費用無法避免,因此不能退費。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邱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