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1月12日訊 為加快推進我省環境信用體系建設,完善生態環境領域“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督促企業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推進信用分級分類管理 ,省生態環境廳組織修訂了《山東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形成了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和建議。根據辦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根據累計分值,分為五個等級,實行分類分級管理,同時實行紅黑名單制度,企業存在突出環境問題或者嚴重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將被列入環境信用“黑名單”。
企業環境信用等級按顏色分為五級
《辦法》明確,企業環境信用評價根據企業環境行為實行記分制。企業環境行為記分標準包括扣分項和加分項。扣分項主要根據生態環境監管的行政處罰、行政命令、行政強制等行政 決定及有關環境管理要求設定。加分項主要根據企業履行生態環境保護社會責任事項設定。加分項僅用于申請環境信用“紅名單”企業,不抵消企業的扣分。
根據企業環境行為信息,企業環境信用共分為五個等級,由好到差依次以紅、綠、藍、黃、黑五種顏色標識。紅色標識為信用標桿企業,綠色標識為一般守信企業,藍色標識為輕微失信企業,黃色標識為一般失信企業,黑色標識為嚴重失信企業。紅色和綠色標識企業統稱誠信守法企業。
針對企業不同信用等級,實行分級分類管理。譬如,紅色標識企業,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在法定權限內可以采取以下激勵性措施:
(一)享受綠色標識企業激勵性措施;
(二)優先推薦 其參加省長質量獎、厚道魯商品牌、生態環境保護“領跑者”等評先評優活動;
(三)在財政性資金和項目支持中,在同等條件下列為優先選擇對象。
而對于黑色標識企業,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在法定權限內可以采取以下懲戒性措施:
(一)在日常監管中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大抽查檢查力度和頻次;
(二)在財政資金資助和項目支持中作相應限制;
(三)限制參加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組織的各類表彰獎勵活動。
環境失信企業完成整改核銷可改等級
企業一旦被評為失信企業,是否就無法更改了呢?《辦法》中提出通過整改核銷,可以進行信用修復。受到行政處罰處理的企業應當按照生態環境部門要求,整改其環境違法違規行為 。整改完成后,向作出扣分的生態環境部門提交核銷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環境失信企業(藍色、黃色、黑色標識企業)違法違規行為均已完成整改核銷,且顏色標識有效期屆滿的,視為完 成企業環境信用修復。
藍色標識企業已完成整改并經生態環境部門核實的,核銷其相應的扣分,企業顏色標識即時改變。黃色標識企業已履行行政處罰處理決定、完成整改并經生態環境部門核實的,核銷其 相應的扣分,企業顏色標識自生態環境部門核銷其全部扣分起保留6個月。黑色標識企業顏色標識有效期參照“紅黑名單制度”中“黑名單”有關要求執行。
企業存在突出環境問題列入“黑名單”
《辦法》還提出實行紅黑名單制度。在紅名單認定上,2年內無環境違法違規行為記錄,且加分項累計達3分及以上的企業為紅色標識企業,列入環境信用“紅名單”。企業實際生產經營 時間不滿一年的,不得申請環境信用“紅名單”。企業環境信用“紅名單”的有效期為1年,自系統生成“紅名單”之日起至滿1年之日止。
企業存在突出環境問題或者嚴重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黑色標識企業,列入環境信用“黑名單”:
(一)經人民法院判決構成環境犯罪的;
(二)依據本辦法連 續2年以上被確定為環境信用黃色標識企業(本辦法實施之前的黃標、紅標企業與之連續計算),且累計扣分在24分以上的;
(三)拒不執行行政處罰決定或行政命令,且在法定期限內未提 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者經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最終維持原決定的;
(四)被認定為因違法違規發生重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
(五)以暴力、威脅等方式拒絕、阻撓工作人員進行現 場檢查,被認定為具有妨害執行公務行為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列入嚴重失信名單的情形。(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記者 吳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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