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1月15日訊 為全面掌握自然災害風險隱患情況,提升抵御自然災害的綜合防范能力,青島成立了青島市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統籌推進和監督指導全市普查工作,并于日前下發《關于做好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的通知》。
此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災害類型主要有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氣象災害、水旱災害、海洋災害、森林火災等。普查內容包括主要自然災害致災調查與評估,人口、房屋、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系統、三次產業、資源和環境等承災體調查與評估,歷史災害調查與評估,綜合減災資源(能力)調查與評估,重點隱患調查與評估,主要災害風險評估與區劃以及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與區劃。
根據普查時間安排,2020年為普查工作前期準備與試點階段,各區(市)、各有關部門要建立普查工作機制、落實普查隊伍和人員、開展普查培訓。在嶗山區開展普查試點工作,完成普查內容、總結經驗做法,為全市全面普查提供參考。2021年至2022年為全面調查、評估與區劃階段,完成全市自然災害風險調查和災害風險評估,編制災害綜合防治區劃圖,匯總普查成果。
《通知》要求,普查工作要強化責任擔當、加強協調配合、嚴格依法普查、加強宣傳工作。對責任主體不明確的普查任務,要及時指定責任單位落實,有關單位不得推諉扯皮。普查工作人員和普查對象應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數據,按時填報普查表,確保數據完整、真實、可靠。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數據。普查結果要按規定程序逐級上報。各級普查機構和技術支撐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對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資料和數據,必須嚴格履行保密義務。(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于滈)
責任編輯:李婧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