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訊 黃島區法院8月5日通報了今年1至7月份的案件執行情況:執行案件結案6366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505件,結案率76.67%,同比上升15.61%,結案數位居全市第一,結案率位居全市第二,各項執行質效指標持續健康發展。這一突出成效基于該院創新成立和運行“和解中心”與“指揮中心”,有效促進實現了執行事務集約化、執行全面提速。
該法院有關負責人說,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裁判的價值在于執行。提高執行效率、盡快為群眾兌現勝訴權益,是切實解決執行難的應有之義。該法院成立的這兩個中心便是重在進一步整合優化資源配置,完善繁簡分流與集約化的工作機制,實現執行高效。
執行案件集散站:和解中心

今年4月份,黃島法院掛牌成立執行和解中心,組建執前和解團隊,開展執前和解及速查速執工作。執行和解中心是案件進入執行程序的第一個關口,是案件分流的樞紐站。針對能通過調解工作敦促當事人自動履行的案件,組織當事人進行和解。6月份以來,執前和解團隊成功調解案件50件,到位金額840383元,申請人從申請執行到拿到案款平均用時不超過13天。案件轉入執行程序后,平均結案周期不超過3天,大大縮短辦案周期,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以及時充分保障。
執行和解團隊由一名法官帶領一名法官助理、一名書記員和3名和解員組成。他們各司其職,能夠和解的案件盡速和解確保不進入執行程序;不能和解的案件快執快結,速查速執;復雜案件則轉入執行程序,由其他執行實施團隊執行,實現了“簡案快執快結、繁案規范精辦”的效果。
執行事務樞紐站:指揮中心
隨著執行工作愈發繁雜,流程節點愈發精細,創新執行集約化工作機制,統籌協調執行資源便成為現代化執行的必然要求。黃島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積極發揮好執行指揮中心高效服務執行管理、支撐執行團隊、保障執行決策的重要作用,將執行事務性工作和執行案件管理職能集中到執行指揮中心,起到執行事務樞紐站的作用。
指揮中心將初次接待、執行保全、執行異議、執行委托、網絡拍賣輔助等事務性工作進行集約化辦理,將執行事務性工作與執行實施類工作分離,讓辦案法官集中精力辦理執行實施案件,為執行提速提供有益助力。通過執行指揮平臺系統,強化案件流程管理,嚴格把控各執行流程節點,實現了來案即查控,案款到賬即發放,各節點緊密銜接,避免案件久拖不決、影響辦案質效。通過網絡拍賣深度應用,已實現網拍率100%,大力提高財產處置效率,成功辦理青島市首件“法拍貸”, 破除司法拍賣無法貸款的癥結全面提升執行質效。
通過強化和解中心和指揮中心的建設,黃島法院建立了執行案件“精準分流、事務分離、繁簡分明、快慢分道”的工作機制。執行案件經過梳理變得更加有序,執行法官的工作忙而不亂、有條不紊,為實現“切實解決執行難”的目標奠定了制度基礎。
(記者 戴謙 通訊員 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