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1月17日訊 健身房、飯店、理發店“跑路”,已成為市場監管部門重點監管的問題之一。17日,市市場監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趙樹民在做客“民生在線”時回應,對于“跑路”的經營者,我市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將其納入異常名錄監管,同時加大信用懲戒的力度,對不積極承擔法律責任的“跑路”經營者,及時納入“黑名單”,聯合相關主管部門實施信用懲戒,讓不法者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網談中,不少網友提到家樂福的游樂場、洗車店“跑路”的問題,趙樹民表示,鑒于目前經營者已“跑路”,最有效的維權方式是向人民法院起訴。“由于受傳統意識影響,消費者不愿意打官司,怕麻煩。但我們要呼吁廣大消費者要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您的訴訟就是對侵權者的懲戒,如果我們都不去訴訟那就是對侵權者的縱容。”趙樹民還提醒消費者,預付式消費是先給付后享受商品和服務的一種消費方式,有一定消費風險,因此廣大消費者一定要樹立風險意識,理性選擇。
網談中,有網友咨詢公平秤的設置問題,“去過多個市場,想找一個公平秤,真是不容易,可否設置導向牌或有明顯標志?”趙樹民解釋,市市場監管局承接農貿市場監管工作以來,不斷加強對農貿市場的管理,市場目前基本都設置了公平秤,并放置于市場出入口等顯著位置,方便了廣大市民。但個別市場存在公平秤導向標志不明顯的問題,下一步會加大對市場的管理引導力度,督促市場增加導向標志,方便市民消費。
還有網友咨詢舉報無證經營的食堂、餐飲店如何處罰,趙樹民回應,對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進行經營的食堂、餐飲店,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進行處罰,即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從事食品添加劑生產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傅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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