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1月17日訊 近日,青島生態環境局膠州分局發布了《關于有獎舉報“散亂污”企業污染問題的通告》,鼓勵市民關心環境、參與環保的積極性,堅決打擊“散亂污”企業環境污染行為,對“散亂污”企業污染實施有獎舉報。

一、舉報范圍
膠州市行政區域內涉及輪胎煉油、塑料顆粒加工、石子及洗沙加工、涉水小發制品、涉水小工藝品、鑄造、商砼、表面涂裝、小印染小褪色、土法燒炭、汽車拆解點十一個行業范圍內的“散亂污”企業環境污染問題。
二、舉報方式
有獎舉報通過信函或者個人送達方式進行。信函應內附舉報人身份證件復印件(多人聯合舉報分別提供身份證件復印件),個人送達時應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和身份證件復印件。
郵寄或送達地址:膠州市行政服務中心東樓913室
三、獎勵標準
凡經核查屬實,對舉報人按每舉報一家“散亂污”問題企業獎人民幣500元的標準予以獎勵。對多人舉報同一企業的,按舉報受理登記的時間為序,只獎勵第一時間舉報人;屬2人及2人以上聯名舉報的,推舉1名代表領取獎金。
具體事宜參照《青島市生態環境局膠州分局關于印發膠州市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規定的通知》[膠環字(2020)8號]相關規定。
四、責任追究
舉報人存在利用舉報公開造謠、未按規定的渠道多次不實舉報、向被舉報單位索要財物等行為或屬惡意謊報并造成嚴重后果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將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錫復春)
責任編輯:馬妮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