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的《青島晚報》報道了鞍山路金玉良緣小區里,公租房漏水三年多次維修無果,居民無奈自制排水設施的新聞。報道刊發的當天,當事人王老太再次致電觀海新聞記者,一場冬雨過后,窗根再次漏水,一晚上已經接了小半盆水。

王老太家中墻壁里漏進來的水。
一直擔心的漏水又來了
11月18日上午11時許,記者再次來到金玉良緣小區1號樓二單元八樓的王老太家中,她家的窗根有些潮濕,窗根底部的臉盆里,已經接起了大約兩厘米深的積水。“昨天深夜到今天清早,一直在下雨,水漏出來開始往盆子里流了。”王老太感嘆,她和兒子的擔憂還是很快變成了事實,好在自制的排水渠發揮了作用。
“昨天你離開后,我們再次聯系了維修。”小區物業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小區房屋未出質保期,會聯系開發商派人前來維修。“他們(開發商)說了,工人們會再次上門。”物業工作人員表示。
“我最近經常要去住院。”王老太感嘆,自己有冠心病和高血壓,腰椎還受過傷,一旦遇到持續多天的降雨,她要去住院就回不了家,積水溢出臉盆后,家里可能還是要被漏水浸泡。
合同上留的電話稱“管不著”
當天上午,記者看到了王老太(乙方)和“青島市市北區房產經營管理中心”(甲方)簽訂的公租房合同。這份合同的第六條明確規定:甲方對所出租的房屋,要確保乙方正常使用,租賃期限內,房屋出現非乙方原因造成的需維修事宜,由甲方統一安排維修。
公租房合同已經明確“非乙方原因造成的需維修事宜,由甲方統一安排維修”,記者開始聯系合同的甲方:青島市市北區房產經營管理中心。記者按照合同上甲方留下的電話撥過去,接電話的工作人員卻表示,他們是負責管理勁松一路和河馬石附近的房管部門,“管不著”金玉良緣小區所在片區,金玉良緣小區的公租房應該找大名路房管所修理。“既然不歸你們管理,為什么合同上留你們的電話呢?”面對記者這一問題,對方答復稱“當時都留的我們的電話,但我們這里管不著你這邊。”

王老太在講述凌晨漏水的經過。
三年修不好的漏水到底該咋辦
記者聯系了市北區房產管理一處和大名路房管所,房管所工作人員表示,公租房尚未出保修期,應由物業來聯系維修。工作人員表示,盡管這是遺留問題,不下雨了會盡快維修。房管所也聯系了物業,物業答復,一直在聯系工人,不下雨了盡快維修。公租房漏水三年一直沒有修好,是否可以通過執法等監管手段來促進問題的解決?面對記者的這些問題,工作人員表示,會把問題反映到市北區房產管理一處。記者又將問題反映給了鎮江路街道辦事處。街道城管辦工作人員表示,他們也聯系了物業,協調開發商維修房屋。但還是面臨著老問題:漏點難找。
一棟三年修不好的漏水公租房,到底要漏到什么時候?記者還將進一步關注此事。
短評
民生無小事 枝葉總關情
公租房作為保障性住房,相關部門不能只當高高掛起的“房東”,而要切實肩負起責任,真正履行好服務職能。公租房的戶型、裝潢或許趕不上商品房,但起碼要做到“遮風擋雨”,這樣才能真正起到“保障”的作用。修了三年修不好的房屋漏水,逼著住戶自己動手安裝排水渠,問題到底出在哪兒,值得我們深思。(觀海新聞/青島晚報 首席記者 劉卓毅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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