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觀海新聞9月11訊 近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薛洪利做客民生在線,與網民在線交流。
民生在線網友:老年公寓是不是等于養老院?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網友您好,感謝您關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的工作。根據您的留言,答復意見如下:參照養老設施建筑設計規范(2018年已廢止),養老院為“自理、介助和介護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醫療保健、文化娛樂等綜合服務的養老機構,包括社會福利院的老人部、敬老院等”。參照老年人居住建筑設計規范(2018年已廢止),老年人公寓為“供老年夫婦或單身老年人居家養老使用的專用建筑,配套相對完整的生活服務設施及用品,一般集中建設在老年人社區中也可在普通住宅區中配建”。
根據現行有效相關標準規范,養老院歸屬為老年人照料設施中的老年人全日照料設施,應設置老年人用房和管理服務用房,其中老年人用房包括生活用房、文娛與健身用房、康復與醫療用房。現行有效相關規劃建設標準規范中沒有專門的老年人公寓(或老年公寓)概念。(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邱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