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觀海新聞11月7訊 近日,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做客民生在線,圍繞供熱專題,與網民在線交流。
能否靈活優化供熱時間?
民生在線網友:根據《青島市供熱條例》規定,供熱時間為11月16日至次年4月5日。但目前存在“開的晚,停的遲”、“ 供暖期偏長”等問題。我市從2009年開始,實施了“看天供熱”,以應對11月上旬的寒流和次年4月份的“倒春寒”。根據氣象記錄,我市在3月下旬會出現氣溫升高現象頻率多,“倒春寒”幾率低,即使有,時間也短,影響極小。所以幾乎沒有因天氣實施提前供熱、停熱的行動。
每年進入3月以來,雖然距離停暖期還有一個多月,家里的暖氣片就沒有熱過,手一摸總是涼的,但是家里溫度也能保持20-25度以上。室溫達標,但繳費一分都不能少。
從科學的角度分析原因,進入三月份,冬至已過3個月了,太陽回歸北半球,白晝日照時間大幅度增加,太陽斜射度變小,所以雖然室外溫度不高,但是室內日照的提溫效應明顯,即使沒有暖氣,室內也可以保持20度以上。同理,11月份,距冬至僅有1個月,太陽回歸南半球,室內日照提溫效應很差,室內沒有暖氣,室溫可以降到15度左右,要經常開空調取暖。
綜合上面所述,供暖期制定,不能只根據室外氣溫來制定,還要兼顧太陽對室內提溫效應。建議根據自然客觀規律和居民的切實感受,科學地制定供暖期為11月10日至次年3月15日較為合理。再配合“看天供暖”機制,簡化啟動程序。既能保證居民溫度舒適,又能節能減排,節省居民開支。
此外,建議加快推進安裝熱計量裝置,居民可以很據自己需求自由使用供熱,徹底解決居民對供熱時間要求不統一的麻煩。
市城市管理局:關于您反映的供熱時間問題,我市供熱時間是在充分考慮了我市氣候特點、人體舒適度和供熱成本等諸多因素,廣泛征求社會意見的基礎上確定的,《青島市供熱條例》規定:供熱時間為11月16日至4月5日,是省內供熱時間最長且停熱時間最晚的城市之一。因為用戶的需求并不完全統一,每年還都有要求延遲停熱的用戶,我們將及時、密切跟蹤天氣變化趨勢,提前進行研判,綜合考慮天氣等各類情況,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進行。
關于您反映的加快推進熱計量裝置問題,目前我市新建居住建筑供熱計量裝置技術條件、措施比較完備,新建小區實施計量收費的比例較大。除新建小區外,其他居住建筑均需通過一定的改造符合建筑節能和計量條件后才可實施,尚需各部門、各級政府以及用戶共同推進。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邱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