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1月26日訊 黃島區法院今天發布,該院依法強制執行一起多年侵占農村集體土地案件,將涉案土地歸還村集體,有力保障了村集體和農民的合法權益。
1999年4月,黃島區某村委會將涉案土地租賃給丁某承包使用,租賃期限15年。2014年4月合同到期后,雙方未再續簽,丁某亦未歸還土地。后丁某在村委會不知情的情況下,擅自將涉案土地轉包給王某,王某在土地上種植了樹木。村委會發現后,多次催促丁某返還土地并通知王某,王某霸占土地不予歸還。村委會遂將丁某、王某訴至法院,該案經審理后于2020年作出判決,判令被告王某將其占用的涉案土地返還某村委會,并清除地上附著物。然而,判決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繼續強占涉案土地。

無奈之下,村委會向黃島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在受理案件后,考慮到該案涉及農村集體承包地,關系到村集體和村民的切身利益。為此,執行法官第一時間就傳喚了被執行人王某,責令其主動返還土地并自行清理種植的樹木,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經過多次交涉,被執行人態度仍然強硬,拒不配合。

為維護生效裁判的權威,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黃島法院經研究決定,依法對涉案土地及地上附著物進行強制清場。該法院執行局制定了詳細的執行方案,明確各執行人員的具體分工及責任。執行干警到達現場,根據事先分工安排快速進行編組,設置警戒線,指揮機械車輛有序作業,對涉案土地進行強制清場。將遷出土地公告依法送達當事人,當場向當事人宣讀強制執行決定,法院還邀請了當地村民全程見證執行,執行全過程音視頻同步,確保執行過程公開透明。歷經3個小時土地清場順利完成,現場將涉案土地交付給申請執行人。(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 王一)
責任編輯:程雪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