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 評論員 王學義
這兩天,來自上海普陀法院的一起案件,引發廣泛關注。為實時掌握孩子的學習生活動態,潘女士在程某的網店內購得竊聽“特制插座”一臺。后經同事提醒,潘女士認識到此舉既侵犯子女隱私,還有可能涉嫌違法犯罪,于是前往派出所主動上交,程某隨后也被抓獲歸案,獲刑8個月。
說起來,這一案件處理得還算圓滿,但里面折射出的一些信息依然能給我們警示。
有多少人通過各種設備監控孩子?還記得今年高考之后,江蘇一名家長把放在兒子房間6年的監控拆了下來,并發文稱“感謝監控陪了兒子6年”,引發網友熱議。有的網友就說:“我家也裝了,這不是不尊重孩子,而是沒辦法的辦法,是跟手機、電腦、游戲的較量。孩子正處在自控力差的年齡,不好好監管的話會影響前途!現在的家長比以前的家長更難當!”這類說法收獲了不少點贊。
不否認,父母是愛孩子的,監控的主要目的是想掌握孩子的學習情況。這乍一看好像沒有問題,但當父母24小時、360度無死角盯著孩子時,會給孩子造成多大的壓力?孩子寫作業累了,趴一會兒,監控里就有一聲吆喝;孩子和同學、朋友打個電話,還擔心被“偷聽”……這樣一舉一動都處在被“凝視”中,易地而處,你受得了嗎?即使是打著愛的旗號,這樣的愛也是令人窒息的。
竊聽、監控他人涉嫌違法犯罪。有人認為,監聽自家孩子的學習生活屬于私事,并不違法,這種認知是錯誤的。民法典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按照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拘留和罰款。刑法中也有相關條款,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另外,這也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家庭教育促進法中的相關規定。
竊聽、監控孩子,可能收到相反的效果。這不利于孩子獨立人格的養成,久而久之,很容易讓孩子失去內驅力,變成習慣被控制、被掌控的人。對孩子不能完全放手,也不能過度盯緊。過度盯緊,根本而言是教育焦慮的一種體現。父母的這種焦慮很容易傳遞給孩子,在孩子的內心世界漸漸掀起波瀾,讓孩子不堪重負,進而引發心理上的抵觸與反抗。對青春期的孩子來說更是如此,這可能成為危及家庭關系的一根導火索。
窒息的愛,也是一種傷害。家長要想真正了解孩子的動態,最好的辦法還是多跟孩子溝通,留意其情緒的變化,加強與老師交流,了解孩子在生活、學習等方面存在的苦惱和困難。父母要給孩子溫暖的陪伴、正確的引導,也要給予足夠的空間,適當地“放手”。孩子只有學會了自我管理,才能舒展開翅膀,飛向廣闊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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