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1月28日訊 見交警設點查車,司機棄車鉆進市場,被警員百米沖刺拿下……近期,青島交警開展秋冬季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動,在全市范圍持續嚴查酒醉駕違法犯罪行為。昨晚,觀海新聞記者跟隨青島交警夜查酒駕,目睹司機百態。

交警夜查酒駕。
“老婆孩子在家等著我,需要我照顧。”
27日晚9時許,市北交警杭州路中隊在勁松四路設點查車,現場警員用智能酒精檢測棒對過往車輛駕駛員進行快速呼氣檢測。
晚9點30分,在檢查到一名轎車駕駛員時檢測棒紅燈亮起。警員當即要求該車司機熄火下車接受進一步吹氣測試,但該司機一直在車內撥打電話拒絕下車,幾名警員遂將其強行帶下車。“求求你們放了我吧,老婆孩子在家等著我,需要我照顧。”下車后該名司機情緒十分激動,一度哭出聲來,雖承認喝了酒,但拒不配合吹氣。經過十余分鐘的勸說,男子接受吹氣測試,血液中酒精含量為7mg/100ml,不足20mg/100ml,未達到飲酒駕駛機動車處罰標準。交警向該男子講明酒駕的危害和代價。“我真的再也不敢喝酒開車了。”男子哭著表示意識到自己的錯誤。隨后,男子由代駕開車送其回家。
“給我手機,我要給家里報個平安。”
晚9點46分,一輛SUV車行駛至距離勁松四路查車點一百多米的位置時突然停車。駕駛員下車后便朝農貿市場的小巷里一路狂奔,跑出100多米后被守在此處的警員當場攔下,隨后被帶上警車。
“給我手機,我要給家里報個平安。”“我要喝水,我口很渴。”起初該男子以種種理由拖延吹氣測試,經過民警的教育,男子才接受吹氣測試。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42mg/100ml。這名“酒司機”隨后被民警帶往醫院接受進行抽血化驗。最終將根據抽血結果,如仍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將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棄車逃跑的“酒司機”接受抽血化驗。
“完了,完了,這下我完了。”
當晚11點,觀海新聞記者回家路上,途徑寧夏路連云港路路口,遇市南交警巡邏中隊在此設崗查車,恰巧查到一名“酒司機”。

寧夏路連云港路路口,市南交警巡邏中隊查到一名“酒司機”。
“我就是找個車位,移一下車。”面對交警,駕駛員百般抵賴。經吹氣測試,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12mg/100ml,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完了,完了,這下我完了。”得知結果后,男子一直自言自語。隨后,男子被帶往醫院抽血化驗。最終處罰,將以抽血結果為準。
不講酒德勸你好自為之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句話早已深入人心,但總有人抱著“賭一把”的心理飲酒后開車上路。
據悉,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車;醉酒駕駛機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二次酒駕或醉酒后開車,即使不發生事故也會失去人身自由,面臨最高15天的行政拘留或最高6個月拘役的刑事處罰。發生事故構成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逸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特定職業也會面臨連帶“處罰”:公職人員要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等;律師、醫師等,執業資格會被吊銷;當兵或報考軍校無法通過政治審查等等。
青島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年底聚會增多,大家千萬不要有僥幸心理,司機要講酒德,不要酒駕,勸你好自為之。(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于滈/文圖)
責任編輯:王逸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