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12月31日訊 近日,有市民通過黨報熱線82863300反映,即墨區(qū)金口鎮(zhèn)店東屯村一處耕地被承包后拋荒多年,承包人也多年不發(fā)承包費,影響村民收入。記者從店東屯村了解到,村民未通過村委與承包人簽署了土地承包合同,建議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近日,記者在店東屯村看到,拋荒地位于村莊的西北角,土地平攤,但地內長滿荒草,地塊東部還有兩座已廢棄的大棚。“這塊地大約50畝,已經荒廢3年了,我們看著都很可惜。”村民王先生稱,這處耕地是村民的口糧地,由村里的40多戶村民所共有,2013年,這些村民將自家的口糧地共同承包出去,至今已有11年時間。

一位村民向記者展示了土地承包合同,該合同顯示,土地租賃期限為自2013年10月1日起至2029年10月1日止,每畝土地以每年人民幣900元計算。每年10月1日付清下年度土地租賃費。承包人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2020左右,承包人已不向村民支付承包費。”該村民稱。
近日,記者致電了土地承包人。“承包土地本打算成立一家農業(yè)合作社,前些年種植的經濟作物收成不如預期,一直在賠錢,無力支付承包費。另外,有村民還阻止售賣地里的樹木,我們沒辦法繼續(xù)經營這塊地。”承包人說。近期,該承包人準備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邱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