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1月30日訊 觀海新聞記者從西海岸新區獲悉,為進一步推動構建法治化營商環境,服務新區經濟發展,今年,黃島區(西海岸新區)人民法院專設破產合議庭,加大破產案件審理力度,保障市場主體依法退出市場。近日,區法院審結新區首起破產案件,自今年4月裁定受理,該案僅用時8個月便實現順利結案。
今年3月,債權人以中海油青島交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尚欠其債務不能清償且已資不抵債為由向區法院申請對該公司進行破產清算。區法院經審查認為,現有證據足以證明中海油青島交通新能源有限公司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裁定受理此案并通過搖號方式指定管理人。案件受理后,按照破產清算程序依法推進,一并審結衍生訴訟一起。該案先后召開兩次債權人會議通過相關決議,管理人對破產財產分配方案執行完畢后申請法院終結程序,經審查破產清算程序已經完成,區法院于近日依法裁定予以終結破產程序。
在該案的審理過程中,區法院合議庭兼顧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嚴格規范破產法律適用,緊扣程序節點,依法高效、有序推進程序進行,對案件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相關主管部門發出司法建議,并得到主管部門的書面回復。該案在涉及衍生訴訟且歷經二審的情況下,僅用時8個月順利結案,實現了通過破產程序保障涉案國有資本遇到經營困境能依法有序退出市場的目標和效果。
破產是企業退出市場的一種有效機制,不僅有利于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還能優化社會資源配置、合理調整產業結構,對社會經濟健康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近年來,區法院進一步健全完善破產審判各項機制,成立破產合議庭,依法運用破產手段推動落后產能退市、有效資產釋放。區法院破產專業團隊自成立以來,秉承“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的司法理念,加強業務學習,提高專業審判能力,嚴格督促管理人履職,準確運用破產法律制度的退出機制和重生機制,強化責任擔當,攻堅克難,積極開展破產審判工作。截至目前,先后受理破產清算案件4件、破產重整案件2件。
據區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下一步,區法院將繼續發揮審判職能作用,著力優化營商環境,為新區深化供給側改革、推動新舊動能轉換,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李德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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