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8月11日訊 今天,青島市公安局黃島分局交警大隊通報了一起酒后駕車引發交通事故的違法行為,事故造成一處信號燈被撞倒、兩輛路邊車被撞損、路邊店面受損。駕駛員王某除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外,還對所撞車輛、信號燈及店面賠償經濟損失8萬余元。
據黃島交警介紹,7月19日凌晨2點左右,在海王路與水靈山路路口發生了驚人的一幕,一輛白色轎車飛速沿海王路由西向東行駛時,遇路口沒有減速,徑直沖向路邊,撞飛一處信號燈,頂飛兩輛停在路邊的車輛,隨后撞上路邊店的大門。交警聞訊趕到現場,駕駛員和車上一男一女受輕傷。
根據調查,駕駛員王某7月18日晚上和車上的一男一女一起喝酒,席間喝了半斤白酒,之后又到附近的KTV唱歌,一直玩到7月19日凌晨準備回家,王某駕著車沿海王路飛速前行,到了海王路和水靈山路的路口,突然感覺撞到了什么東西上面,之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交警通過監控看到,王某當時駕駛的轎車車速非常快,直接撞飛了路邊的行人信號燈,然后車輛失控又撞上路邊的兩輛車,最后撞到店鋪的大門才停了下來。從監控上看,停在店門口的一輛車被肇事車頂得轉了個圈幾乎飛了起來。所幸被撞的兩輛車和店鋪里面都沒有人,但王某和自己車上的兩個朋友都受了輕傷。
經檢測,王某體內酒精含量為78.3mg/100ml,屬酒后駕駛。目前,王某因酒后駕駛機動車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賠償所撞車輛及店面經濟損失8萬余元。(青報全媒體記者于滈 通訊員 楊慧 于超 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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