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2月8日訊 12月8日上午,膠州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匯報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成果”新聞發布會在膠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介紹了膠州市三年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戰果,并發布部分涉黑涉惡典型案例。2018年以來,膠州市緊緊抓牢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三年目標任務,以高度的政治自覺和強烈的使命擔當,科學謀劃、精心組織,全力推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向縱深推進,不斷掀起掃黑除惡強大攻勢,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取得顯著成效。

案例一
李某增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
為承攬建設工程,攫取經濟利益,2005年上半年時任村委委員的李某增被任命為村黨支部書記,開始主持膠州市洋河鎮宋家村工作。李某增籠絡時任村黨支部委員的張某某,操縱有前科劣跡的劉某某成為村委委員并將其發展入黨,任命薛某等人為村民小組長,積極在村兩委及自身周圍發展組織勢力,逐步形成了以李某增為組織、領導者,以張某某、薛某、賈某某等人為積極參加者,以馬某某、王某某、宋某某等人為一般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為把持村莊基層政權,壟斷村經濟資源,采用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占用農用地、故意傷害、強迫交易、非法處置查封的財產、職務侵占、偽造國家機關證件、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故意損毀公私財物、毆打他人、賄選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群眾,在該村及其周邊區域內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響,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社會生活秩序。2019年12月25日,膠州市人民法院對李某增等10名被告人領導、組織、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進行了集中宣判。其中,以被告人李某增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非法處置查封的財產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敲詐勒索罪、職務侵占罪、強迫交易罪等罪名,數罪并罰,判處李某增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不得假釋,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數罪并罰,判處張某某、薛某、賈某某、閆某某、唐某某、高某、王某某、馬某某、王某某等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至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不等的刑期。

案例二
劉某鵬等人組織實施“套路貸”惡勢力違法犯罪案件
2016年8月,劉某鵬選址于膠州市新城區天泰廣場租賃房屋作為該犯罪集團對外放貸的辦公場所。2016年11月,劉某鵬、糾集他人成立了沒有放貸資質的青島眾信泰達投資有限公司實施放貸。自公司成立,逐步形成了以劉某鵬為首要分子,徐某某、董某某、周某某、李某、王某某為骨干成員,以及王某某等13名線下中介等人為積極參加分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犯罪集團為謀取非法利益,多次有組織的實施了詐騙、敲詐勒索、尋釁滋事、非法侵入住宅等違法犯罪活動。為向借款人追討債款及高息,劉某鵬組織徐某某、董某某、周某某、李某等3人,在自己的直接指揮下,通過上門辱罵、噴漆、貼燒紙、堵鎖眼等方式對借款人及其家屬實施滋擾,同時實施威脅、敲詐勒索、限制人身自由等行為,逼迫借款人還款。在借款人實在不具備還款條件后,通過民事訴訟起訴借款人,勝訴后申請強制執行及查封房產,以逼迫借款人償還本金和虛增的債務。發稿
2020年9月30日,膠州市人民法院對劉某鵬等人惡勢力犯罪集團進行了宣判:被告人劉某鵬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處拘役五個月;犯幫助偽造證據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執行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被告人徐某某、董某某、周某某等人犯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妨害作證罪等罪名被判處一年至五年四個月不等的刑期,并處相應罰金。
案例三:
朱某杰等人組織實施“軟暴力”惡勢力違法犯罪案件
2016年以來,朱某杰糾集劉某、高某、劉某某,后劉某又糾集孫某某、張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通過虛增借貸金額、制造虛假借款合同,并在朱某杰指使下多次采用抹糞便、潑油漆、貼燒紙、非法拘禁等手段索債,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了以朱某杰為首要分子,以劉某、高某、劉某某、孫某某等人為積極參與者的,較為固定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犯罪團伙擾亂了正常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2019年8月1日,膠州市人民法院對朱某杰等人惡勢力犯罪集團進行了宣判:被告人朱某杰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不得假釋。被告人劉某、高某、劉某某、孫某某犯尋釁滋事罪分別被判處一年三個月至七年六個月的有期徒刑,并處相應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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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州掃黑除惡戰果豐碩
截至目前,膠州市共打掉黑社會性質組織1個,惡勢力犯罪集團5個,惡勢力團伙6個,涉惡類共同犯罪團伙49個,破獲涉黑涉惡常見9類案件211起,抓獲犯罪嫌疑人462人。現已公訴涉黑案件1起,罪犯人數10人,涉惡案件20起,罪犯人數92人;一審判決涉黑案件1起,被告人數10人,涉惡案件20起,被告人數92人,判處財產刑金額240萬元,所辦理的涉黑涉惡案件全部實現訴訟和審判一致,取得良好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通過近三年的專項斗爭,該市刑事案件發案率下降3.2%,嚴重暴力案件下降9.4%,該市社會治安繼續保持平安穩定總體態勢,人民群眾的獲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加持續、安全感更有保障。
下一步,膠州市將繼續保持昂揚斗志,精準持續發力,在確保專項斗爭圓滿收官的基礎上,繼續推動掃黑除惡長效常治。
(觀海新聞/青島晚報 記者 馬丙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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