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科技局印發《青島市科技項目經理人項目試點工作規程(試行)》(以下簡稱《規程》),為深化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改革,推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在關鍵技術攻關計劃中引入科技項目經理人項目試點,在成果轉化的關鍵環節提供護航,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
科技項目經理人是指具有科學家思維、工程師技能及創新資源調配能力的高能級復合型人才,是創新資源整合和科技成果轉化的關鍵推動者,能把握產業領域細分賽道發展方向和科技成果轉化關鍵環節,可高效匹配技術、人才、資本等創新要素,提出系統解決方案并組織實施,加快鏈接創新鏈前后端和產業鏈上下游,推進科技項目的成果轉化和產業化。
因此,《規程》提出,用好科技項目經理人,鼓勵他們圍繞青島構建“10+1”創新型產業體系、十大現代服務業、海洋特色產業等重點領域發展方向,發揮對技術、人才、資本及產業化等資源整合能力優勢,聚焦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設計可操作的成果轉化路徑及實施方案。科技項目經理人可通過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等各類創新主體,組建項目團隊,匹配各方面要素資源,系統開展技術研發、概念驗證、中試放大和產品推廣等成果轉化的關鍵環節,推動科技項目轉化落地。同時,深入研判相關領域科技發展趨勢,為青島產業發展提供決策參考。
在實施過程中,科技項目經理人可作為負責人牽頭開展科技項目,此類項目的組織采用公開遴選和專項組織相結合的方式。
項目支持方式參照關鍵技術攻關項目申報、立項程序等有關要求執行,每個項目給予最高500萬元科技專項資金,支持項目團隊和依托單位開展技術攻關、平臺搭建、成果轉化等。科技項目經理人應主動協調資源,發揮依托單位主體作用,并引入各類社會資源,多元投入保障項目推進實施。(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耿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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