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 評論員 王學義
第11批集采工作已于近期啟動。在日前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相關負責人表示,國家醫保局堅持“穩臨床、保質量、防圍標、反內卷”的原則,研究優化了具體的采購規則。在中選規則方面,不再簡單地以最低報價作為參考,同時,對于報價最低的中選企業,要公開說明報價的合理性,并承諾不低于成本報價。
藥品集采的初衷,是“以量換價”擠壓藥價水分,而這些“水分”,很大程度上指的是中間流通環節產生的成本。藥品集采跳過中間環節,“沒有中間商賺差價”,確保企業一次中標就可實現在全國大批醫院規模化銷售。
藥品集采的重要前提,是必須保證藥品質量和有效供給。近年來,在藥品集采取得顯著成效的同時,一些來自業內人士的聲音也引發關注。比如,有的集采藥品被指藥效不佳。“3分錢一片的阿司匹林能吃嗎”一度成為熱門話題。再如,個別藥品還因中標價格過低,出現了“中標即停產”的現象。今年年初,國家醫保局曾專門回應,要聽取專家的意見建議,并“歡迎廣大醫務人員當好藥品價格和質量問題的吹哨人”。
發現問題并積極解決問題,讓公眾對集采政策更有信心。在取低價的同時,也保障中選藥品的質量,防止“劣幣驅逐良幣”,是集采工作必須充分考慮的問題。如今,第11批集采工作已啟動,與以往不同的是,本次集采明確提出了“防圍標、反內卷”的新原則。新增的“低價聲明”制度,要求報價最低的中選企業必須解釋報價合理性并承諾不低于成本,有利于終結過度價格戰。在價差控制上,醫保部門則優化了計算“錨點”,即使個別企業報出超低價,也不會影響其他正常報價企業的中選資格。
一系列規則變化的背后是集采制度的不斷精細化。藥品集采不是單純控費,而應成為產業發展的調節器。藥品有成本,這種成本不僅是工業生產成本,還包括研發成本、質量體系成本和服務體系成本等。特別是藥品研發,需要長期、穩定的剛性投入。僅憑單一批次的藥品價格,判斷其成本覆蓋是否合理并不科學。在保障患者權益的基礎上,持續優化產業生態,積極鼓勵企業創新,促進可持續發展,也是集采改革的重要方向,引導企業從“低價競爭”轉向 “質量競爭+成本控制+合理利潤”的健康發展模式。
每一項影響深遠的政策,都有一個努力糾偏、不斷完善的過程。目前,藥品集采政策在打擊藥價虛高與促進藥價合理發展之間,已形成了類似“騰籠換鳥”的階段性成果。今后,隨著改革不斷推進,也一定能給老百姓提供更多物美價廉的好藥,讓人們的“藥箱子”更放心,讓生活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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