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2月11日訊 今天中午12時,青島市重污染天氣專項應急指揮部發布社會公告,根據預報預警組《重污染天氣預警升級建議書》,結合最新研判情況,按照《青島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決定自2020年12月11日12時00分起將黃色預警升級為橙色預警,2020年12月11日15時00分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在執行Ⅲ級應急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增加下列措施:
一、工業企業減排措施:納入應急減排清單的工業企業嚴格依法落實市、區(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應急減排清單確定的減排措施。

二、揚塵污染減排措施:每日增加城市次干道機掃(濕掃或洗掃)或灑水作業1次;施工工地范圍內進出道路清掃、灑水等保潔作業頻次每日再增加2次,工地作業面灑水抑塵作業頻次每日再增加2次,總體增加6次。礦山、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次)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特種任務車輛外,城區內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
三、公眾防護和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停止舉辦大型群眾性戶外活動。加大公共交通運力,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吳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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