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火3分鐘,火焰溫度上升到1200℃左右,并產生大量有毒氣體——這是消防實驗中,電動自行車蓄電池爆燃露出的“猙獰”。電動自行車的便利背后,亦有危險暗藏其中,一旦發生,就是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從末端出發,溯源建起全鏈條安全管理體系,《濟南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于10月1日起施行。這是山東首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領域的“小切口”立法。
人員密集、空間封閉,是電動自行車火災造成嚴重后果的環境因素。濟南市消防救援支隊防火監督處處長林帥說,在空曠、人煙稀少區域,電動自行車著火往往僅造成車輛本身損毀,一般不會引發蔓延性火災或人員傷亡,其后果相對可控。
所以,給電動自行車“安家”,是隔離風險的有效手段。針對新建和既有公共場所、公共建筑、住宅小區,規定明確,要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電動自行車使用者不得在既有多層建筑、高層建筑內的公共門廳、樓梯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道、走道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充電。
讓停放在地下一層的電動自行車“搬家”,曾是濟南高新區綠城玉蘭花園10號樓住戶的集體心聲。除了進出不便,居民還心存“每晚睡在炸彈上”的擔憂。轉機出現在去年2月底,隨著小區公告欄貼出濟南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濟南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聯合發布的《關于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法律責任的通告》,長期“住在”樓里的電動自行車,一夜全“搬家”了。“去年,國家開展了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重點針對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設施不足、違規停放充電和非法改裝等突出問題進行了集中整治。我們探索并總結的許多工作經驗與方法,也被吸納到規定之中。”林帥說。
規定中有關電動自行車安家的要求,讓小區物業有了“與業主溝通的底氣”。濟南某小區物業經理吉金海直言,雖然電動自行車進樓現象已很少見,但遇到個別態度強硬蠻橫的業主,也只能以勸阻為主。如今,規定寫明,物業服務人發現電動車使用者違規停放、亂拉電線、攜帶電動自行車或者蓄電池進入乘客電梯等行為的,應當進行勸阻、制止;勸阻、制止無效的,應當及時報告消防救援等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之前不少小區也給電動自行車“安了家”,為什么“入住率”不高呢?充電費用高,是許多小區居民更傾向入戶充電的主要原因。
事關電費,規定明確,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充電費用包括充電電費和服務費,充電電費和服務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分別標示、分別計價。充電設施運營單位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強制采取先充值后消費的方式,不得強制增加保險等增值服務。同時,推動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由電網企業直接供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額外加價收取電費。
今后,如果仍遇到飛線充電、電動自行車蓄電池進電梯的現象該怎么辦?“可以找物業或撥打12345政務服務熱線進行反映,我們消防部門會責令改正;針對拒不改正的,將依規處理。”林帥說,電動自行車的使用和管護需注意兩點:選購環節,必須選擇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合格車輛;日常維護環節,需定期對車體線路連接情況、蓄電池運行狀態進行檢查。一旦發現蓄電池出現鼓包、充電異常等問題,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將車輛送往具備專業資質的機構進行檢測與維修,杜絕安全隱患。
山東省電動車行業協會會長邱春富認為,規定對電動自行車車主的禁止行為進行明確,并以處罰條款作保障,能夠有力規范個人行為,有效降低電動車安全隱患,最終促進行業更加健康發展。
責任編輯:孫源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