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原副省長楊子興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4年 2025-10-31 18:50 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 2025年10月31日,陜西省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甘肅省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楊子興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對被告人楊子興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以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百萬元。對楊子興犯罪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制作 姚敏丨責任編輯 法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