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戶把普通鱘魚標稱“中華鱘”銷售。
近日,市民吳先生向黨報熱線82863300反映,他在城陽區后桃林農貿市場購物時,發現一水產商戶的魚缸上掛有“中華鱘”的標價牌?!爸腥A鱘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為何會在市場上公開售賣?”吳先生對此表示擔憂。
記者隨即前往位于民城路的后桃林農貿市場,在市場一樓水產區找到了這家商戶。攤位轉角處的一個魚缸上貼著“中華鱘”“江鯰魚”“花鰱”3張標價牌,缸內養有一種體長約40—50厘米的魚類,吻部扁平,魚身呈長梭形,背部、側面、腹部有凸起的骨板(鱘魚特征性結構)。
記者詢問攤主所售“中華鱘”產自哪里,攤主聲稱,其銷售的是產自濰坊的養殖中華鱘,可以食用。
記者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發現,國家對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人工繁育、出售、利用有嚴格要求,只有列入《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動物,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才可以進行人工繁育,并憑專用標識出售和利用,保證可追溯。據查,中華鱘從未被列入此名錄。
野生動物保護專家指出,中華鱘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按照我國法律規定,絕對禁止買賣、食用。非法獵捕、殺害、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都屬違法犯罪行為。目前,市場上出售的主要是人工飼養的普通雜交鱘魚,個別商家為了吸引消費者眼球,打著“中華鱘”的旗號虛假宣傳。此舉容易誤導公眾,不利于野生動物保護,同時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記者將這一情況反映至城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了該商戶的進貨記錄及供貨商資質后發現,其購進、銷售的是普通鱘魚,并非中華鱘。當事人不以真實名稱銷售商品的行為,涉嫌違反《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有關規定,該局已責令當事人改正。